老板涉非礼中年女兼职脱罪 事主称惊到失禁 CCTV拍到离开时微笑
中年女兼职指其公司老板找她庆祝开单,二人在办公室饮啤酒及吃烧鸭后,指老板涉拥抱她并摸她下体,又吻她胸部和乳头,并涉强迫她手淫和口交。公司老板否认1项非礼罪,案件早前经审讯后,今(9日)在区域法院裁决。暂委法官劳洁仪指,女事主在案发后没有回避与被告相处,录口供时又忘记有口交的事,闭路电视片段拍到她脚步平稳,曾轻拍被告手臂,离开时更面露笑容,不似她声称感惊恐等状况,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讼费。
被告沈家庆(60岁,公司老板)否认一项非礼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8月11日在香港屯门建泰街恒威工业中心某室非礼的女子X(48岁)。
事主称下班时遭被告非礼
控方开案时称,女事主X是被告公司的兼职。案发当日,事主下班时遭被告从正面抱腰,企图亲吻她的脸颊不果,便伸手入她的内裤触碰其私处。其后被告又拉起事主的衣服,亲吻其乳头,再拉下他裤子的拉链,要求事主手淫及按头强迫口交。
被告认曾吻事主乳头
同年8月21日,被告被拘捕。他在录影会面下同意,当日有与事主饮酒和拥抱,亦曾用手揭起她的衣服并亲吻乳头,其后事主为他口交,他有在事主的口中射精。
事主供称被告买啤酒烧鸭庆祝签单
女事主X早前出庭作供,指当日被告成功签单,想与事主庆祝,故他们在午饭时买了啤酒及烧鸭等,共饮直到晚上8时许。其后二人离开公司时,被告突然抱住事主,称:“你好好揽,我揽住好舒服”、“俾我揽多阵啦”,又扯起X的上衣及内衣,亲吻其乳头。
事主作供时称害怕至失禁
X称,她当时有拒绝,惟被告再伸手入裙,触摸其下体。X表示她当时害怕到失禁,但被告未有理会,强迫她为被告手淫,又称:“帮我出嘢。”及按住事主的头强迫口交。至2至3分钟后,被告指“出咗嘢”并放开她。
事主离开时有等被告兼面露微笑
暂委法官劳洁仪今裁决时指,闭路电视影片可见,事主当时脚步平稳,并非不能自控,认为她当时有自主意识,可以表达同意或不同意,且案发后事主和被告一同离开,事主未有即时“㩒”䢂,而是先扔垃圾,再等被告一起离开,其表情亦不见恐惧,反而是脸带微笑。
两度折返办公室并轻拍被告手臂
未几,事主因遗下东西,两度与被告折返办公室,期间更曾经用右手拍被告的手臂。劳官质疑,如事主因被侵犯及被吓至失禁,理应会想尽早离开及处理衣物,亦会避免与被告单独相处。劳官称她不接纳事主指她当时对被告有信心的说法,认为事主的表现完全不支持其说法。
邀约一同坐西铁并发讯息称会跟被告学习
劳官续指,被告曾在升降机内示意事主靠近,事主未有表示抗拒或逃避,而是照办。她更要求被告一同坐西铁回家,其后又发送讯息指,仍要跟被告学习。劳官称,难以想像事主在被侵犯后不久,即向被告发送讯息,认为事主声称不想得罪被告的解释牵强。
口供上未提口交事件
劳官称,事主在口供未有提及曾与被告口交,惟任何曾受侵犯的人,或许会忘记案发时的细节,但不可能忘记手淫或口交事件的存在。劳官质疑,事主对案发情况部份仔细,部份模糊,对案发经过亦有多个版本,质疑她是否真的依靠真实记忆作供。劳官认为,控方未能证明事主不可能表示同意,亦不存在就范的成份,裁定被告罪脱。
案件编号:DCCC 8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