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学院向财务总监追2500万 总监疑曾将款转妻 被禁转移资产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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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学院财务总监叶锦真涉嫌挪用公款被捕,珠海学院并入禀向叶等人追讨逾2500万元,并要求法庭禁众被告转移资产。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审理延长冻结资产的禁令申请,代表珠海书院的律师指,叶涉利用其职位,擅自转走书院约2500万元,并疑他把部份款项,再转至其妻户口。法官听取陈词后称,有文件显示,有以百万元计的款项,是以“长期服务金”的名义转走,但叶尚未退休,认为珠海书院已满足举证责任,批准延长冻结资产的禁令,并下令各被告的冻结上限为2500万元。

叶妻亦成被告,她指禁令只许她每星期提1万元作生活费,她指这不足应付日常开支,求增至每周2.5万,法官要她提供进一步证据才作考虑。

被告叶锦真是珠海学院的时任财务总监,他质疑珠海学院的说法是“估估吓”。(朱棨新摄)
被告叶锦真离庭后跑离法院。(朱棨新摄)
被告叶锦真并一直跑到太古广场。(朱棨新摄)
女被告吴嘉敏是叶锦真的妻子,她要求每周可取生活费由1万增至2.5万,并指每周1万不够她平日开支。(朱棨新摄)

叶妻吴嘉敏被加入成被告

原告为香港珠海学院有限公司,早前入禀控告被告叶锦真、何钟凌和千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告其后把叶的妻子吴嘉敏加入为被告,并取得临时禁制令,禁制所有被告动用资产,每名被告冻结的上限为约2500万元。

叶锦真和吴嘉敏今出席聆讯,没有律师代表,另两名被告则缺席聆讯。

部份款项转至叶妻户口

代表珠海学院的律师今陈词指,证据显示叶锦真利用财务总监的职位,在珠海学院不知情下,把学院户口内的款项,转至叶锦真、何钟凌和千汇工程的户口。此外,叶从其户口以直接和间接方法,转帐合共246万元至其妻吴嘉敏的户口。吴则在相若时间,购入多项物业。

叶是千汇工程的董事

律师又透露,叶亦为千汇工程的董事。叶曾向珠海学院提议找千汇工程就工程报价,珠海学院有两项工程委聘了千汇处理,涉款分别约5万和7万元,但款项和存入千汇工程户口的纪录不符。

书院担心款项有被转移风险

律师续指,叶违反责任,亦和多名被告亦涉合谋诈骗,涉案时间由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涉款合共约2504万元。事件起初被揭发时,学院的校长与叶对质,叶曾作出一些陈述,但未提供证据。珠海学院要求法官延长早前的临时禁制令,并指若不延长该禁制令,相关款项有被转移的风险。

叶指珠海学院估估吓

没有律师代表的叶锦真回应指,同意法官延长早前的临时禁制令,但珠海学院现时仅作出推断,是“估估吓”,而他不认同该些推断。

吴认为冻结上限应为246万

被告吴嘉敏同意延长临时禁制令,但不同意上限为约2500万元。法官指冻结吴的资产,涉及4个银行户口、3个物业和3个车位,问吴反对冻结哪一项资产。吴指涉款未有由珠海学院的户口转至她的户口,又指冻结资产的上限应为246万元。

要求每周可取2.5万生活费

就相关临时禁制令容许被告每星期提取1万元作生活费,吴要求增至每星期可取2.5万元,并解释1万元并不够还按揭及3名子女的学费等。

文件显示叶转走资金包括长期服务金

法官认为,珠海学珠现阶段已满足举证责任,并指珠海学院户口内的款项转至叶锦真、何钟凌和千汇工程的户口,更有文件显示部份转帐为长期服务金,但叶当时尚未退休,不可能一个内转帐数百万元,遂准延长临时禁制令。

若要增加生活费需提交相关证据

此外,法官亦准每名被告被冻结的上限为2500万元,直至另有法庭命令为止。4名被告需于21天内披露资产,若吴要求增加每星期提取的生活费,需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

案件编号:HCA98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