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承办商涉130万行贿物业投资公司职员 两人各判囚14及15个月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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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涉受贿130万元,优待装修工程承办商“艺霖”,并将贿款用于买楼。廉署调查发现,“艺霖”原获判授2,600万元工程合约,直至2022年中旬,涉事物业投资公司“新联益”拟邀请其他装修公司投标,该名时任职员将规定告知“艺霖”,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

廉政公署表示,一名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及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涉违反《防止贿赂条例》遭起诉,今日(12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15个月及14个月;涉案贿款被充公。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及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控告二人受贿行贿130万元以换取在物业装修工程中获优待。(资料图片)

被告麦咏竣(51岁),为“新联益置业有限公司”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被判监禁15个月,他早前承认四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同案被告李胜根(76岁),为“艺霖装饰公司”独资东主,则被判囚14个月,他经审讯后被裁定四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法官李庆年判刑时称,廉洁社会是社会法治的基石,基石一旦被蚕食便会削弱公平竞争。法官斥责麦咏竣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破坏雇主对他的信任,损害公司声誉,而李胜根亦配合麦咏竣的索贿要求而主动提出协助,法官认为二人刑责相若。

法官考虑各项求情因素后,遂将麦咏竣及李胜根分别判监15个月及14个月。法官同时颁令充公李胜根已经向麦咏竣提供的120万元贿款。

廉政公署早前起诉一名物业投资公司时任职员及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控告二人受贿行贿130万元以换取在物业装修工程中获优待。(资料图片)

装修公司获批2600万工程

案情透露,新联益是一间物业投资公司,在香港拥有和管理多个单位作出租之用。案发时,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麦咏竣负责安排及监督承办商,为公司物业进行装修工程,以及在竣工后验收工程以支付费用。

于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间,新联益未有制订内部采购程序,规定在选择承办商时须索取报价或进行招标。当时新联益只向两家承办商判授装修工程合约,其中一间承办商艺霖于该一年半期间,获判授大部分装修工程及支付费用共约2,600万元。

时任租务部高级物业主任收贿130万后买楼

至2022年6月中,新联益管理层要求租务部日后判授装修工程合约时,除邀请该两间承办商外,亦须邀请其他公司投标。当时艺霖已获判授多项装修工程,麦咏竣遂将新采购规定告知艺霖东主李胜根,并提醒对方新联益可能察觉其工程费用远超于新投标者。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揭发李胜根先后向麦咏竣提供多笔贿款共130万元,从而于安排及监督装修工程事宜中获对方优待。麦咏竣将部分贿款用以支付他新购入的住宅单位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