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医院两名时任高层一涉骗服务费 一涉披露廉署调查 同遭起诉
廉政公署今日(16日)公布,香港中文大学医院运动医学及康复中心时任主管刘敏昌,涉嫌讹称亲自为病人提供专业服务如咨询和诊疗,以骗取相关专业服务费,昨日(15日)被落案起诉欺诈。同时,廉署亦起诉中大医院时任人力资源总监邓丽婷,涉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两人获准予保释,案件明日(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
运动医学及康复中心时任主管刘敏昌被控欺诈及妨碍司法公正等6罪
廉署表示,于2025年8月接获中大医院的投诉,怀疑有员工向医院提交载有虚假资料的服务纪录以骗取医院金钱,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经调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后,廉署昨日落案起诉65岁中大医院康复中心时任主管及顾问物理治疗师刘敏昌,以及51岁中大医院时任人力资源总监邓丽婷。
刘敏昌一共被控6项罪名,即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的罪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1)(b)条;以及4项妨碍司法公正罪,违反普通法;邓丽婷则被控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的罪行。二人获准予保释,案件明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
廉署表示,刘敏昌于案发时负责管理康复中心的运作和督导其下约20名物理治疗师的工作。根据其雇佣合约,他可就由他本人亲自向病人提供的咨询、诊疗或手术等专业服务,获医院发放专业服务费。
刘敏昌涉未曾亲自向病人提供专业服务却虚报在自己名下 图骗服务费
欺诈控罪指刘敏昌涉嫌于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间,向中大医院讹称自己曾在中大医院或其指定设施,亲自向病人提供专业服务,并意图诈骗中大医院向他支付专业服务费。廉署调查发现,刘敏昌涉嫌在上述期间多次指示不同物理治疗师,为病人提供专业服务,并虚假地将病人记录在自己名下,但他事实上从未曾亲自向有关病人提供专业服务。
中大医院时任人力资源总监邓丽婷涉向刘敏昌披露对方是廉署调查对象
两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控罪指,邓丽婷涉嫌于廉署接获中大医院投诉的同日至翌日(即2025年8月26日至27日),明知或怀疑廉署正进行贪污调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刘敏昌披露对方是廉署的调查对象。而刘敏昌则涉嫌于2025年8月27日,向中大医院康复中心两名行政职员非法披露自己是廉署的调查对象。
余下4项控罪指,刘敏昌涉嫌于2025年8月至9月期间,先后多次妨碍司法公正,指示4名中大医院康复中心行政职员及两名物理治疗师,分别在上述涉贪调查中误导廉署、拒绝廉署的会面邀请或销毁证据。
廉署:已协助中大医院检视相关运作程序 加强防贪措施
廉署表示,香港中文大学及中大医院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鉴于个案所揭示的问题,廉署已协助中大医院检视相关运作程序,并加强防贪措施,以提升诚信管治和预防贪污及其他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