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命案 被告指打减肥女友阻她入睡 曾考虑山上埋尸最终自首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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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在洪水桥住所殴毙女友,再以板车运走尸体,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播放被告的录影会面。他在会面称,案发前透过阻止女友入睡,助她减肥。和他们同住的被告契家姐更指被告女友有“胖死症”,不可以让她睡觉。惟女友多番想入睡,被告便断断续续打她,包括曾用棍打她。其后,他发现女友不治,一度想过把尸体带到山上埋葬,但指“佢都几重”,同时“谂唔到咁深嘅坑埋咗佢”。最终,他以板车运走女友尸体,打算到警署自首。被告又指,出门前以包装捆膜卷女友的头,惟女友发出“啊”一声,因此自己未有“包到成只粽咁”。

被告吴家声,29岁。他被控于2022年4月28至29日在港谋杀叶芷清(30岁),和阻止合法埋葬叶的尸体。庭上透露,被告愿意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

被告吴家声(中)在录影会面指,为助事主减肥,而在案发前袭击她,阻止她入睡。

指事主因挑衅黑社会“唔可以出街” 于案发前3个月都未有出门

控方播放被告被捕后的录影会面,他透露案发时和死者拍拖已两年,起初关系很好,其后会为琐事争拗,期间会用少许暴力。他解释少许暴力,是指“你打吓我,我打吓你”。警员亦问及被告身上的伤痕,他指是被事主打引致,又指“(事主)差唔多日日被打我”,而自己一般也不还手。

他和事主于案发时,在元朗洪水桥田厦路富安花苑某单位同居,两人占用一个房间,被告的契家姐和丈夫等人居于其他房间。他指,事主因挑衅黑社会等原因“唔可以出街”,于案发前3个月都未有出门。

被告吴家声拖著女事主的尸体时,有路人发现并报警。(资料图片)

被告称 他的契家姐指事主有“胖死症”不能让她入睡

他又指,协助事主减肥,而她已10多天没有入睡。于2022年4月27日,事主想入睡,被告则阻止并打她。此外,契家姐指事主有“胖死症”,不能让她入睡。被告补充,事主过往曾以相同方法,成功减磅。

于同日晚上10时,他开始袭袭事主,直至翌日凌晨1时半。他解释,袭击事主是要“想佢惊”,协助她减肥,指她不知道错在什么地方。约凌晨3时,他再施袭至5点半。期间,事主曾“开通渠水玩”,以通渠水淋自己。此外,她曾称痛,问:“点解要咁?唔知过唔过到今晚?”被告回复:“你今日唔食饭,就唔使俾我打”。被告在会面向警员称,“佢可能知自已时日无多”,亦指事主有自虐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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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自己曾用棍打事主 但“就住打”、“唔会好大力”

被告续指,事主曾于凌晨4时许入眠,他遂于5时半左右,用棍打事主的背,但强调知道事主痛楚,因此“就住打”、“唔会好大力”。他打至6时左右停手,当时事主仍清醒。惟事主于早上7时许左右,开始没有反应,期间发出类似鼻轩的声音,契家姐的丈夫更指事主已死。被告曾替事主进行急救,惟她最终不治。

被告指,当天早上已有意自首,并解释“我杀咗佢,我打过佢”。惟他需整理事主的物件,因此当时未有这样做。他指,当时替事主更衣、抺掉血迹,亦替她剪指甲和脚甲。警员问为何要剪指甲和脚甲,被告谓:“佢有灰甲,费事啦”。

被告称曾想过在在山上埋葬尸体 但“佢都几重”、“谂唔到咁深嘅坑埋咗佢”

此外,被告指曾考虑在山上埋葬尸体,但指“佢都几重”,“谂唔到咁深嘅坑埋咗佢”。此外,他亦曾考虑把事主放入红白蓝胶袋,但未能想到埋尸地点。他思量如何处理,最终“谂咗一日”,至29日凌晨3时许,才把事主拖走,打算到警署自首。被告指,把事主放上板车,在腰部贴胶纸以固定在板车上,并以毛巾盖事主身体。他又指,以包装捆膜卷事主的头,惟事主发出“啊”一声,因此自己未有“包到成只粽咁”。警员问事主是否已去世,被告回应指不清楚。

他又指,曾想过到警署前,先带尸体外出食早餐,警员随即问他这样做,不担心会被人发现事件?被告则回应事件最终会被人知悉。

被告亦指,不知道契家姐和其丈夫是否知悉事主已去世,警员则指出契家姐的丈夫曾称事主已死去,被告回应指“佢可能知挂”,又指自己当时很疲倦,未有听清楚契家姐丈夫的说话。

案件编号:HCCC3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