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称受滋扰 入禀求禁披露其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准续禁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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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涉行贿非洲国家官员罪成被判囚3年的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声称遭人滋扰,早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他人擅自发布或披露何的个人资料,包括其住址、电话及身份证号码等,他今(3日)在高等法院要求延续其临时禁令,法官听取何的律师陈词后,接纳何说法指疑有人在其背后损害何的声誉,批准延长禁制令。

原告为何志平,被告为非法及故意地做出涉案受禁制行为的人,但无列出姓名。

何志平称有人疑想毁其声誉,入禀申请禁制令。(罗君豪摄)
何志平早前为其女儿宣传新书而出席公开场合。(叶志明 摄)
何志平与妻子胡慧中的爱女何嘉珍早前在书展出书,父母都有撑场。(IG:@audreyjasmine_hkc)

何要求禁止被告作出滋扰及威吓

何志平在入禀状指,被告作出滋扰或威吓行为。何志平要求法庭颁发禁制令,禁止被告滋扰或威吓何志平,以及未经何的同意下,禁制被告使用、发布或披露何的个人资料,包括他的住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和香港身份证号码等。此外,何亦要求禁止被告,煽惑、协助和教唆他人作出上述两项行为。

律师认为已把誓章及禁制内容送达被告

何志平今未有到庭,由律师代表,被告缺席聆讯。何的代表律师指,已经透过电邮向被告送达誓章和禁制令内容,认为被告已收到文件并知悉是次聆讯,但未有人出席聆讯。此外,何的代表律师亦加入“拥有、控制、营运涉案电邮的人”为另一名被告。

法官接纳何的说法,相信有人在背后损害何志平的声誉,批准延长禁制令。

案件编号:HCA 108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