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入食肆|食环署巡查208间未获批携狗食肆 发出2宗口头警告
食环署周四(9日)起容许狗只进入获批准食肆,首阶段有940间食肆获批。针对名单以外的食肆,署方今日(11日)巡查208间没有获得批准、但有机会狗主会到访的餐厅,其间共发出两宗口头警告。署方会继续搜集情报,如果发现有餐厅漠视警告或持续违反规例,食环署会于短期内采取严厉执法行动。
食环署今日(11日)巡查208间没有获得批准、但有机会狗主会到访的餐厅,其间共发出2个口头警告。(食环署相片)
食环署表示,根据法例,任何餐厅如果想容许狗只进入,必须事先向署方申请准许证。食环署提醒,没有获得准许的餐厅必须守法自律,不得容许顾客携带狗只内进。
如未持有有效准许证而容许狗只进入,即属违法,餐厅负责人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监禁3个月及另加每日罚款300元。市民携狗进入无“证”餐厅,同样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