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政府:已卖业权居民也可再上楼 将安排再返回单位取物品
宏福苑法团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19日)召开法团特别业主大会,会上多位业主问到出售业权后,可否再上楼执拾,惟合安指不属其决定范围,未能回应。政府发言人今日(19日)表示,宏福苑居民不用担心向政府出售单位业权后便不能取回仍在单位内的财物。政府正拟定下一步的工作方针,大方向是尽量配合住户新居入伙的时间,提供机会让居民返回单位,取回所需物品。
另外,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截至上周四(16日)政府已与769户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占已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约43%。其中已向10多名业主发放款项,每宗三百多万。他称收到款项的业主都表示,有如释重负、舒一口气的感觉。
政府:尽量配合住户新居入伙时间再安排返回单位
政府发言人指,宏福苑居民不用担心向政府出售单位业权后便不能取回仍在单位内的财物。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联同相关部门现正总结早前两轮上楼安排的经验,再拟定下一步的工作方针。大方向是尽量配合住户新居入伙的时间,提供机会让居民返回单位,取回所需物品。
政府在处理部分居民希望取回更多单位内的物品一事,会按实际情况,包括考虑楼宇整体状况、居民及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所需的大量人力配置和配套等,作出考虑及具体安排。
居民无论有否参加长远居住安排 均获30万租金补助
此外,为令大埔宏福苑业主释除疑虑,更安心更有弹性安排其长远居所,政府日前已公布划一向受影响业主发放为期两年的租金补助至2027年12月21日。新安排的好处是,不论业主选择哪一个长远居住安排的选项及是否成功拣楼,甚或没有参加长远居住安排,均会自2025年12月22日起,获发两年合共30万元的租金补助,直至2027年12月21日。
此外,如业主选择参加“特设销售计划”,业主获取租金补助的资格,会在其购入新单位的转让契据日期起的三个月后方才终止。已获发的租金补助无需退还,惟下一期补助将不会获发放。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感谢立法会上周五(17日)批准额外拨款10亿元,落实向宏福苑H座宏志阁业主开放长远居住安排。他指连同“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约28亿元,以及早前《财政预算案》预留40亿元作为收购A至G七座的公帑投入,宏福苑长远居住安排方案将涵盖A至H全部八座。
他表示,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到“没有最快,只有更快”,第一政府提出长远居住安排,是希望能够确切协助受影响居民,尽快解决长远居住问题,开展新生活;第二是政府会全速推进收购工作,尽快与已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的业主签署正式买卖协议,向业主发放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