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在商场厕所写煽动字句 官不信受自闭等病症影响 裁罪成
18岁暑期工涉在工作的商场厕格内写“林郑下台”和“炸死李家超”等字句,被控1项新煽动罪(WKCC3238/2025)。辩方曾辩称被告受DSE考试放榜失利打击,出现急性解离反应犯案。总裁判官苏惠德今(22日)裁决指辩方专家结论不客观,不接纳被告有自闭症和急性解离,裁定被告书写时有清晰意识,意图鼓动反政府情绪,裁定他罪成,并把案押后至8月12日判刑,以候被告的更生中心及感化等一系列报告,被告需还押。
被告梁佳乐(18岁,案发时是暑期兼职文员)否认一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事发在2025年7月17日、18日及7月21日,尖沙咀中港城第3座11楼男厕。审讯提到,涉案字句以麦克笔书写,包括“林郑下台”、“仆佳仔”及“炸死李家超”等。被告在厕所遭埋伏的便衣警员拘捕。
认为未证被告有精神障碍
苏官今裁决时指,辩方质疑警方没察觉被告行为异常,在无安排合适成人陪同下进行录影会面,认为警诫供词不应被接纳。惟苏官认为被告在会面上与警员有眼神接触,警员展示委任证及介绍反光镜时,被告会如常人般转移注意力。他同意被告在首次录影时嘴角有多次抽动,但认为无异于正常人眨眼和戚眼眉,未足证被告有精神障碍。
反政府人士普遍将责任归咎林女士
就辩方专家指被告在林郑离任3年后书写“林郑下台”的字句极不合理。苏官却称,反政府人士普遍将责任归咎林女士,每当提及反修例运动,林便成为众矢之的,认为“林郑下台”与其他反修例口号如“光时”一起出现,整体语境并非不寻常。
老师指被告有同理心证具社交互动能力
此外,苏官又认为辩方专家黄医生在报告中,对被告的个人资料及其证供含糊不清。相反控方专家谭医生指被告被老师指他乐于帮助同学及老师,反映被告有一定程度的同理心,及正面的社交互动能力,不能单纯以朋友数目多寡判断社交能力。
辩方的黄医生说法前后不一
就被告是否有急性解离(ADR)情况,辩方黄医生指被告DSE考试失利、失眠、2019年社会事件等触发解离,惟其后又改称考试失利及失眠仅属背景因素。苏官指黄的说法前后不一,削弱其就ADR成因的判断基础,裁定被告自愿招认。
事件非放榜前一天发生
再者,苏官指案发并非在放榜事隔1天,时间关联性不明确。考虑到犯案地点、时间及手法,被告属于有预谋犯案。全部涉案文字的内容,一致表达反政府情绪,针对象征政府施政的行政长官作出咒骂,将警队污名化,令人联想到滥用权力及腐败等负面形象,从而激发仇恨,借此鼓动反对政府及其政策的情绪,目的在于煽惑他人认同其主张,而被告是未受自闭症及急性解离影响,裁定罪成。
斥被告无勇气承担责任
苏官续又称被告的背景无坏印象,若被告认罪,未必会判拘禁式刑罚,但指被告无勇气承担责任,下令被告还押,期间为他索取更生中心、感化、社会服务令 、心理及精神科报告,但表明不一定跟从判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