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发记海鲜屡次非法扩展营业范围 被食环署暂吊销牌照两星期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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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发记海鲜”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14天,由今日起至8月6日须暂停营业。食环署指,有关店铺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8月和今年4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5600元,署方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30分,店铺因此须停牌14天。

食环署今(24日)公布,旺角“发记海鲜”因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14天,由今日起至8月6日须暂停营业。(资料图片/陈苇慈摄)

“发记海鲜”位于长旺道15-19号长旺商场地下G31号铺的,由今日至8月6日须暂停营业。食环署发言人指,有关店铺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8月和今年4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5600元,署方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30分,店铺因此须停牌14天。

有关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去年7月和8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5700元,因而被记下30分,店铺去年10月被暂时吊销牌照7天。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