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园电工学徒触电亡 承建商及分判商涉未采措施裁罪成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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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学徒在科学园大楼天台安装太阳能板工程时怀疑触电致死,承建商等3间公司否认没采措施防电力危险等罪,案件(STS4833-4856/2024)今(2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施祖尧指,被告轻视电力工程的风险,亦没采取措施预防危险,令没电牌的死者最终触电身亡,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押后求情及判刑至9月17日。

事主父亲受访称满意裁决,但不满带儿子工作的公司美明工程老板林伟健未有被控,且毋须负责:“佢先系真正害死我个仔𠮶个。”他认为罚款对工程公司而言作用不大,坦言不希望再见到有工业意外,儿子离世对夫妇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事主父亲对裁决感满意,惟觉得其子的雇主未有被控感不满,并称:“佢先系真正害死我个仔𠮶个。”(陈晓欣摄)
事主当日到科学园处理太阳能板工程时疑因触电致死。(资料图片)

3间被告公司: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港华中国电力(香港)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及去也有限公司,共被控8张传票控罪,包括没有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没有在引致死亡的意外发生后7天内作出意外报告等,指他们在2023年9月10日于科学园的工程上,未采合适措施。同案被告天扬工程有限公司,早前承认没有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等罪。

天扬无牌照因而找上事主工作的公司

裁判官施祖尧裁定指,中国电力是科技园工程的承办商,港华、去也和天扬都是其下判。涉案工程需要由B牌注册电工进行,惟天扬没有B牌,因此委托美明负责。事发当日,美明老板林伟健与38岁的事主,及另一文姓工人到科学园工作,事主在进入二号仓工作后触电身亡。

事主老板否认曾叫事主到仓工作

美明老板林伟健审讯时曾供称,事主曾被人差遣到案发的二号仓工作,他没有指示事主进去。施官不相信林的说法,指别人没可能无缘无故吩咐事主做事。此外,林在不同场合下,承认过事主是其员工,并在事发后提出赔偿,因此林必定视事主为其员工。

没电牌的事主被要求帮忙高风险工作

施官续指,上判去也的柯江波当日曾要求天扬在二号仓拆旧系统的电线,柯要求临时电工帮忙松线,最后导致没电牌的事主触电身亡,施官认为柯忽视电力工程的极大风险,是“灾难级别”错误,其指示导致是次安全事故。去也没在电力工程现场贴告示或围封地盘,其他人有机会开启电掣,对工人造成极高风险,没尽监督责任。

分判商各有各做缺乏沟通

施官续指,大判中国电力有监督责任,惟实际上它只负责文件事宜,连谁是分判商都不清楚,其余分判商则各有各做,缺乏沟通。施官最终裁定3名被告没有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所有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