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尾随女子回家求脱鞋让他检查 称想好心分享下 准守行为2年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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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涉嫌尾随一名女子回家,并自称在医院骨科工作,指女方所穿的鞋会伤膝,要求为女方脱鞋让他检查,并要求入屋以示范伸展动作,女子拒绝并受惊至躲入垃圾房,待社工离开后回家报警。社工数月后被捕后称:“都系好心想分享下。”他被控游荡罪,案件(KTCC 276/2026)原于今(13日)在观塘法院开审,控方曾一度因被告的背景等因素,拒以其他方式处理,惟最后愿接受让被告守行为。裁判官丘国新遂准社工以1500元签保守行为24 个月,

被告刘恩华,58岁,报称社工,原被控于2025年9月27日,在香港新界将军澳康城路Malibu某座游荡,导致女子X合理地担心。

被告刘恩华在观塘法院准守行为。

被告曾要求入X家以示范伸展动作

同意案情指,被告与女事主X并不相识,X当日在Malibu乘电梯回家,被告跟她入电梯,但无按任何楼层,被告亦非居于该屋苑,他在电梯内向X称他在医院骨科工作,认为X所穿的鞋会伤膝盖及脊椎,问X有否觉得疼痛。X到达所住楼曾后,被告跟她出电梯,并要求X脱鞋让他检查,又问X可否入她家以示范伸展动作,X均拒绝。被告其后再问X的脚底会否“大出汗”,又作出手部动作,X受惊之下躲进垃圾房,确认被告离开才回家报案。

被捕称只想分享想法

警方调查后发现,被告居于距离Malibu约10分钟路程的屋苑,被告于去年10月初被捕,他警诫下承认曾尾随X,并称:“都系好心想分享吓自己想法。”他亦承认当日从日出康城开始尾随X至Mali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