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餐厅观塘分店被指欠租 业主曾减租仍未支付欠款 被追207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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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港式扒房花园餐厅位于观塘康宁道的分店,被指自去年11月起拖欠租金和服务费等。该舖的业主昨(13日)入禀高等法院(HCA1420/2026),并透露业主曾同意由月租19万减至9.8万元,惟餐厅仍未能支付欠款,业主现以原租价,向花园餐厅追讨欠款和利息,合共207.5万元。并要求花园餐厅,把舖位交吉。

原告庆立有限公司,被告为花园餐厅有限公司。

花园餐厅观塘分店被指欠租,其业主入禀高等法院追讨。(叶志明摄)

月租19万签约3年

入禀状指,原告和被告于2025年6月签下3年租约,租约自同年8月起开始生效。原告把观塘康宁道的舖位,以月租19万元租予被告。除租金外,被告另需支付服务费和差饷等杂费。

自去年11月起未交租及杂费

惟被告自2025年11月起,未有支付租金和其他杂费。原告于2026年3月发律师信追讨,被告其后支付20万元,以偿还部份欠款。

原告同意减租但被告未能支付欠款

此外,原告和被告于2026年6月签下补充协议,原告同意自2025年12月起的月租,减至9.8万元。惟被告需于2026年7月18日或之前,支付39.2万元,和于9月18日或之前,支付约55.9万元,以作清还之前拖欠的租金和其他杂费。被告却违反该补充协议,未有于7月18日或之前支付39.2万元。

追讨时以原租价计算

原告遂入禀追讨欠款,并指因被告违反补充协议等,追讨时应以月租19万元计算。原告指,被告拖欠的租金和其他杂费合共约188.8万元,以及相关利息约18.7万元。原告要求被告清还欠款约207.5万元,并要求被告把舖位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