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机场的城巴撞栏酿18伤 司机否认驾驶时“钓鱼” 认曾眼前一黑
驶往机场的城巴,去年5月在青沙公路疑失控撞向防撞栏及水马,导致逾18人受伤,包括一名女童。23岁城巴男司机否认2项危险驾驶罪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KCCC2691/2025)今(1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控方指,巴士中镜显示被告多次捽眼、双手掩面和“钓鱼(舂眼瞓)”。
被告强调驾驶时精神良好,捽眼是因为灰尘入眼,好痕和小动作,乌低头则是拉筋,又称突然“眼前一黑”导致意外。裁判官莫子聪押后至8月28日裁决。
被告刘绰禧(案发时23岁)被控2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指他于2025年5月1日,在深水埗西九龙公路往北行方向近里程标志6.3N,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城巴,导致黄家辉及王世瑛身体受严重伤害。
案发当日天朗气清
承认事实指,案发当日天朗气清,交通流量正常,路段限速100公里。案发地点是1个分岔路口及为分隔车路,北行方向的左1线,往青沙公路元朗方向,左2至4线则往葵涌及荃湾方向。
其中两名乘客骨折
案发时,被告驾驶城巴A22由蓝田往机场,沿左1线行驶,车上共有21名乘客。当驶至案发的分岔路口时,巴士的右边车头撞毁分岔路口的防撞栏及一列水马之后停下。事件中,乘客黄家辉的第12节肋骨骨折及腰椎棘突骨折,留医3日出院;乘客王世瑛的胸椎爆裂性骨折,留医9日出院。
控方指被告驾车时睡眼惺忪
控方外聘大律师江美仪播放肇事城巴车厢的闭路电视片段,指车厢倒后镜(中镜)可见,被告在撞栏前多次捽眼、𢯎耳、用手掩面,形容被告睡眼惺忪。在碰撞前数分钟,被告更拨开中镜。
被告称绝不会挨住眼瞓开工
被告在表证成立后出庭自辩,他在2021年考获车牌,可驾驶轻型货车、小巴和巴士等车辆。他在2023年10月加入城巴,一直没有交通记录,没接获过投诉。被告称他非常熟悉涉事路线,驾驶时会集中精神留意路面情况。被告称他当日凌晨4时起床,4时43分抵达九龙湾泊车场取车开工,当日精神良好,亦不觉不疲倦,若他觉疲倦会请假,并说:“我系绝对唔会挨住眼瞓咁返工嘅。”又称不会危及乘客安全。
指捽眼是灰尘入眼及其小动作
他指中镜拍到他捽眼等动作,是因打开车门时有灰尘吹入眼觉痕,所以才捽眼,他又指捽眼、撩耳、托头等,是其平时的小动作。他又称怕人望住他揸车而拨开中镜,亦是为免分心,当时不觉疲劳亦不困,重申:“全程都系精神嘅。”
撞车前眼前一黑失去意识
被告又称,他把巴士驶入左1线后突然眼前一黑,并说:“好似完全失去咗意识一样。”他回复意识时车头已驶至防撞栏,他即时扭軚向左但仍撞上防撞栏。被告称,他事后曾看脑神经科,脑扫描显示脑部正常,医生未能确立“眼前一黑”成因,但不排除有一些未知的身体问题。
开车前有拉筋及饮水
被告在控方盘问时确认他并无眼疾,亦没有食药,案发前一晚9时许已入睡。案发当日正驾驶第3班车,此前他在机场放了1个45分钟的茶歇,期间有拉筋和饮水。
合上眼睛亦是拉伸的动作
江重播被告碰撞前9分钟的车厢倒后镜片段,指被告起初多次捽眼、咬手指和扫面,认为被告是想提神,被告否认。江再问,被告把头靠在右侧玻璃窗,并两度合上眼睛,明显睡眼惺忪,忍不住挨窗休息。被告否认,指他驾驶了8小时巴士,腰部攰,所以拉伸腰部,眼睛合上是拉伸的正常动作。
江质疑被告睡著
江续指,被告的头一度“向前舂落軚盘度”,质疑并非拉筋动作,被告解释他在拉伸颈部,否认是“舂眼瞓”。江指被告曾打开司机位的窗,质疑那样岂不是会令更多灰尘吹入车厢?被告称其头顶有风扇,可以吹走尘埃。江指被告在碰撞前2分钟饮了水和捽眼约10秒,被告称因眼痕。江指被告临碰撞前拨开倒后镜,是因为当时极度疲累,不想闭路电视拍到他瞌眼瞓,被告所称的“眼前一黑”,是因为睡着。被告全部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