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南昌中学前校长称遭不当解雇 向校董会索偿约580万 明年再讯
陈南昌中学2022年发生校政纷争,校董会指时任校长黄丽婷疏忽职守,及漠视校董会指示把她解雇。黄其后入禀劳资审裁处向校董会申索580 万港元。案件(LBTC2784/2022)今(14日)提讯。
主任审裁官沈其亮认为,案件关键在校方即时解雇是否合理,把案押后至明年 6 月 30 日再讯。
原告为黄丽婷,被告为香港青少年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法团校董会,由署任校长张家豪代表出庭。
陈南昌中学前校长黄丽婷认为不合理解雇,索偿约580万。(资料图片)
案件涉及警方调查
主任审裁官沈其亮称,已收到双方提供的资料,并得知案件涉及警方调查,并仍在等候中。
黄指已被解雇4年反对再押后
黄指事件已发生4年,她从警方得悉,事件涉 12 个指控,有 10 个已转交律政司,另有 2 案已调查约 1 年。她质疑是否要待所有调查均完成才能开审。她又指她已被解雇4 年,校方期内换了 8 个校长,认为此可反映校董会的领导能力,并表示反对案件押后。
校长代表张家豪校长则指,警方的调查与本案有关,认为押后合适,希望押后案件。
官认为案件调查结果对本案有启示
沈官听取双方陈词后,把案押后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再提讯,又指本案争议是黄是否有严重失当行为至需即时解雇,认为警方调查的结果对案件有启示,因此准案押后。
索偿包括432万工资损失
根据黄的申请书,她现向校方追讨约580万元,她指当时的月薪为 100,190元,另有追讨3 个月代通知金:293,662.5 元,欠薪:61,406.77 元,另工资损失432万元、公积金损失等,合共约5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