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夜闯葵广偷价值11万Jellycat及Labubu 官指有策划囚24至26月
三名男子涉在去年6月两度夜闯葵涌广场,并从夹公仔机盗取Jellycat及Labubu公仔共83只,总值逾11万。3人今(1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2项入屋犯法罪(DCCC286/2026)。
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入屋犯法属严重罪行,被告带同针对性爆窃工具犯案,亦知道背后有人策划,其中两被告刚因其他案获释不久再犯案须加刑,判3人入狱24至26个月。
3名被告:邓力铭(35岁,跟车工人)判囚24个月,何嘉强(33岁,仓务员)及黄伟俊(36岁,木工),判囚26月。他们同认一项入屋犯法罪,指他们于2025年6月12日在香港,连同名为“何嘉强”及“黄诺言”的人,侵入葵涌广场,偷窃60只毛绒玩具;邓和黄另承认同月9日在同一地点,连同“黄诺言”,侵入葵涌广场偷窃23只Jellycat毛绒玩具。
用锁匙打开夹公仔机偷23只Jellycat
案情指,邓和黄在2025年6月9日凌晨三时在葵涌广场会合,其后邓独自到案发店舖,用一条锁匙状物体插入店一部夹公仔机的匙孔,玻璃门解锁后,邓把23只Jellycat玩具放入环保袋。店员翌日上班时发现夹公仔机空无一物通知店主及报警,经点算损失约2.3万元。
3日后重施故技再偷 60只公仔
三日后,邓、黄及另一男先后到葵涌广场,3人汇合后到商场内另一店舖,用同一手法打开数部夹公仔机,并偷走60只Jellycat和Labubu公仔,并放入红白蓝袋带走。3人之后登上的士离开,黄在九龙塘下车,另外两男则往交收公仔。该些毛公仔市值9.22万。
邓被捕称偷到公仔获报酬
邓在2025年6月12日于住所附近被捕。他承认收取1千元犯案,未几再收2千元第二度犯案,赃物已交给朋友;他在录影会面中承认,朋友“WaiChun”致电叫他偷公仔并提供工具。他照办获400元车马费,交收后再获3千元报酬。其后,他找了另一朋友一同犯案,与“WaiChun”再提供工具及2千元,事成后又再给2千。
何曾指示带备红白蓝袋扫公仔
何承认负责驾车及保管两条犯案用的锁匙;黄则承认按何的指示招揽,及把作案工具交给邓,及把邓偷到的公仔交给何。何在第一次偷窃后给邓和黄1千及9千,第二次偷窃黄获1500元,邓则获公仔的半额价值。调查又发现,何曾向人发送“Labubu”的照片,指:“葵涌广场有三四十只黑色”。何并叫对方:“准备红白蓝袋,我哋一齐出去扫公仔。”
邓称想揾快钱非主谋
严官判刑时引述邓的求情指,邓任职跟车工人,在内地另有业务,月入约1.2万。他离开教导所后一直奉公守法,惟入不敷支,须借贷度日,因想“揾快钱”而犯案,法庭考虑到邓非主谋,犯案亦没有精密部署,予以轻判。
黄称案发时女友怀孕最终流产
官续指何在书面求情指他有4项不类同案底,现与3名年幼姪女同住,初为了1500元受委托招人犯案,案发后未收到款项,望可轻判;黄则称他只有初中程度,有类近案底,月入1.8万,案发时女友怀孕,他为了孩子的生活费而犯案,现已知错;其女友亦因受事件打击患上抑郁症,最终不幸流产。
官认为有人在幕后策划
严官指入屋犯法是严重罪行,本案至少有4人伙同犯案,属加刑因素。被告犯案时有锁匙打开夹公仔机,可见背后有人策划案件。严官认为何的罪责最重,黄获释后不久再犯案,加刑3个月,最终判邓入狱24个月,另两人囚2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