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欢迎修订《消防条例》 全力支持加强监管消防安全
行政长官李家超于9月16日发表任内第五份《施政报告》,当中提出修订《消防条例》(第95章),强化规管消防装置及承办商、引入消防装置责任人制度、提升罚则,并加强消防处执法权力,目标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三名相关持份者,包括湾仔区防火委员会主席周洁冰、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前会长陈志球及香港注册消防工程公司商会主席翁振腾,他们均欢迎《施政报告》相关内容,强调业界全力支持政府加强监管,提升本港消防安全。
宏福苑大火后促修例 业界认同加强执法
自从大埔宏福苑大火后,社会高度关注楼宇消防安全。周洁冰指出,政府主动推进各项强化措施,包括修订《消防条例》及加强监管和巡查,是回应社会期望的必要举措。“湾仔区防火委员会全力支持政府提出修订《消防条例》的六大支柱,包括强化消防装置规管制度、加强消防处执法权力,以及引入定额罚款制度等。我们认为有关建议能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效能,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引入续期及注册技术人员制度 提升行业专业
对于政府建议引入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续期及注册消防装置技术人员制度,香港注册工程公司商会主席翁振腾深表赞同。“有关安排有助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及技术与时并进,并透过持续进修和资格管理机制,提升业界整体服务水平及专业操守。”
翁振腾解释,建立注册技术人员制度将有助清晰界定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及责任,提高工程质素和问责性;而续期制度则能确保承办商持续符合人手、技术及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行业认受性及公众信心。
支持提高罚则 加强阻吓作用
政府建议《消防条例》修订中提出大幅提高最高罚则,包括若责任人未能保持消防装置时刻在有效操作状态,或未有安排注册承办商为消防装置进行年检,最高罚款将从5万元大幅增加9倍至50万元。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前会长陈志球认为提高罚则能加强阻吓作用,促使消防装置拥有人更积极履行法律责任。
陈志球表示,消防装置拥有人有法律责任确保消防装置时刻有效操作,并须尽快安排维修损坏装置。“新修订法例下的措施旨在加强管控需要关闭消防装置的相关维修工程,务求在工程初期向拥有人发出明确要求,提醒他们须履行法定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业界准备就绪 配合修例工作
翁振腾补充,香港注册消防工程公司商会已与消防处举行多次会议,业界均支持修例建议,并会全力配合政府工作。他强调,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一直严格按照法例要求,为消防装置拥有人提供专业的保养、检查及维修服务。“我们会继续与消防处紧密合作,共同提升香港的消防安全标准。同时,商会也会加强与会员的沟通,并提供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新的法例要求。”
三名受访者亦一致感谢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展现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地区人士、消防工程业界及商会将继续与消防处携手合作,共同建设更安全的香港。
(资料由客户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