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求删示威者照脱罪 律政司不服求覆核 遭上诉庭驳回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人,被指在2019年7月“光复屯门公园”游行时,要求一名男子删除拍到“七一”示威者的照片。林、一名网媒记者和社工被控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和不诚实取用电脑,经审讯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两人并获批讼费。律政司不服原审裁决及向林等批出讼费,要求上诉覆核。案件(CACC12、29/2023)早前审理,上诉庭今(9日)下判辞,驳回律政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律政司一方早前指,涉案影片可证林卓廷有妨碍司法公正的意图。林指控方未能证明七一当日的行为后续引致何等法律程序,上诉庭未有接纳其说法。
林卓廷在妨碍司法公正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认为裁决不公,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钟凯研案发时是一名社工。(陈晓欣摄)
曾焌熙案发时是一名网媒记者。(陈晓欣摄)
上诉方是律政司,3名答辩人:林卓廷、曾焌熙(案发时为网媒记者)及钟凯研(案发时为社工)。林卓廷和曾焌熙经审讯后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脱,钟凯研则被裁定不诚实取用电脑罪和刑事损坏罪不成立,其中林卓廷和涉案社工钟凯研均获批讼费。
许智峰原本亦为本案被告,他已流亡海外,法庭亦发出拘捕令。此外,曾焌熙在原审时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囚13个月。
案件编号:CACC12、2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