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客讹称永久离港提早取460万强积金 前富卫中介人串谋诈骗罪成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称有强积金中介人涉嫌收贿,协助多名强积金计划成员作出虚假陈述,讹称打算移居内地永久离港,以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涉款共460万元。该名中介人今(22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串谋诈骗及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其3名涉案客户则于早前承认控罪。
积金局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向社会有效传递任何以非法手段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必定会受法律制裁的讯息,并强烈谴责有关强积金中介人教唆强积金计划成员使用虚假文书,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非法提早提取强积金。
廉署表示,强积金中介人黄锦辉,37岁,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时任保险代理,经审讯后被裁定4项串谋诈骗及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73条。其余3名涉案客户麦国沛、颜汉伟及李芷君,52岁至53岁,早前已承认合共一项串谋诈骗及3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
暂委法官温绍明将案件押后至11月5日听取四人求情,并将黄锦辉还押惩教署看管,案件订于11月26日判刑。
讹称打算移居内地永久离港 被廉署揭发
案情透露,黄锦辉于案发时是富卫的保险代理,亦是强积金中介人。于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黄锦辉协助多名客户在永明信托有限公司开设强积金户口,将其强积金转至永明信托后,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
黄锦辉与数名客户串谋向永明信托讹称,该等客户打算移居内地并永久离开香港,诈骗永明信托批准其提早提取强积金申请。惟廉署调查发现,该等客户从来没有到内地定居,亦无此打算。
廉署向法庭申请充公犯罪得益 待法庭排期处理
黄锦辉与部份客户又使用虚假文书以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有关虚假文书包括看来是在律师面前签署的声明书,以及雇佣合约。廉署调查发现,该律师从未为涉案客户监理过任何声明书,而有关客户亦从未获该名中国内地雇主聘用。
黄锦辉先后协助数名客户不法提早提取强积金,并向他们各收取数千至数万元款项以办理相关申请。廉署已向法庭申请充公黄锦辉涉案的犯罪得益,待法庭排期处理。
积金局表示,欢迎法庭的裁决,向社会有效传递任何以非法手段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必定会受法律制裁的讯息。积金局并强烈谴责有关强积金中介人教唆强积金计划成员使用虚假文书,以“永久性地离开香港”为由,非法提早提取强积金。局方呼吁计划成员切勿以身试法,亦不要受任何人士唆摆,以任何不当手段提早提取强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