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囚10年|会否就判刑上诉? 邓炳强:会与律政司研究判词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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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被指于2020年7月至11月间,串谋已流亡英国的罗冠聪等人勾结外国势力。黄早前承认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HCCC 181/2026), 今(5日)被判入狱10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10年刑期已经反映罪行严重性,但亦会与律政司进一步研究整份判词,考虑会否就判刑上诉。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资料图片 / 李可榆摄)

邓炳强说,黄之锋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罪魁祸首,“恶行罄竹难书”,法庭裁定黄之锋案件属于罪行情节重大级别,必须予以严惩。他又指,法庭已给予黄之锋充足时间考虑是否辩护,但由于铁证如山,黄之锋只好认罪。相关程序反映黄之锋是经过公平、公开的司法程序接受审判,彰显特区法院一直坚持的法治精神。

邓炳强又称,黄之锋被判囚10年已反映罪行严重性,会与律政司研究整体判词,再决定是否需要上诉。被问黄之锋可否参与在囚人士的更生活动,邓炳强说当局设伴“理”前行计划,旨在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活动增加守法意识及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冀帮助黄之锋更生。

黄之锋自2020年11月因包围警总案等入狱及还押,截至目前已失去自由逾2,170天(接近6年)。(资料图片)
黄之锋早前求情称,他相信终有一天会获释。(资料图片)

被问及黄之锋或人至中年才获释,李桂华回应说问题根源在黄所犯何事,法庭已说明案件影响严重,黄能接触外国政要,已见一些实际影响,最重要事发时正值2019年及2020年香港非常动荡,“所以被判重刑,绝对大家都唔想,系咩原因呢? 因为佢系做咗呢啲事情出嚟,希望佢喺入面好好反省自己。”

就黄之锋纪录片在港是否合法,李桂华指,当局最大关注相关纪录片是否涉及煽动内容,暂不能作公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