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机场拘58岁男 揭藏$12万另类吸烟产品及212支私烟 判囚半年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海关于7月23日在机场截查一名58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7.4万件另类吸烟产品及约21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共约22.2万元,应课税值约700元。
该名男旅客被捕,因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8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一星期和罚款800元;另就违反《进出口条例》,被判处监禁6个月。两项控罪刑期同期执行,合共被判监禁6个月。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