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机场拘两男女 揭藏$41.3万私烟及另类吸烟产品 各判囚8个月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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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今年6月9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对抵港男女旅客,并在他们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约41,100支未完税香烟及约8.1万支另类吸烟产品,市值共约41.3万元,应课税值共约13.6万元。该两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今日(9月1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囚及罚款。
其中26岁男旅客,因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9月19日)被判处监禁6个月和罚款1,500元,以及就违反《进出口条例》被判处监禁8个月;25岁女旅客则因违反《应课税品条例》,被判处监禁6个月和罚款500元,以及就违反《进出口条例》被判处监禁8个月。两人的全部控罪刑期同期执行。
两名旅客携未完税香烟及约另类吸烟产品被海关拘捕,市值共约41.3万元。(海关提供)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进口另类吸烟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两者均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