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大埔地下竹馆拘14男女 检1,080元现金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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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大埔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昨日(9月29日)下午约6时突击搜查大埔翠怡街3号地下,捣破一个怀疑非法赌档。该单位内一名45岁姓潘本地男负责人,涉嫌“经营赌博场所”被捕。单位内11名本地男子及两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45至69岁,则涉嫌“在赌博场所内赌博”被捕。人员于行动中共检获4张电动麻雀台、4副麻雀赌具、一批家具及1,080元现金。
该名45岁负责人已被暂控一项“经营赌博场所”罪,而另外12名被捕人士则已各被暂控一项“在赌博场所内赌博”罪,案件将于10月21日上午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其余一名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0月下旬向警方报到。
根据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赌博条例》,“经营赌博场所”及“在赌博场所内赌博”属严重罪行,前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后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3万元及监禁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