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3男操控15岁女运$2000万可卡因齐被捕 判囚6年4个月至30年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2017年,一名当时年仅15岁少女为数万元的酬劳,被招揽成为运送毒品的角色,以行李箱携带当时市值超过2,000万港元可卡因,经深圳湾口岸入境香港被截获拘捕,而在背后操控的3名男子,亦先后在案发后两年间被捕。高等法院今日(10日)就案件作出裁决,4名现年23至32岁的男女被告,各被判处6年4个月至30年监禁。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高级督察陈力豪交代案情。(警方图片)

案发在2017年7月4日,毒品调查科探员在深圳湾管制站截查一名当时只有15岁、刚从内地返港的本地女子,并在她所携带的行李箱搜出20公斤可卡因,当时市值超过2,000万港元,探员随即以贩运危险药物罪名将女子拘捕。

其后,警方发现该名女子曾经多次往来内地香港及澳门贩运危险药物,经深入调查后,警方成功锁定到背后负责操控该名未成年女子的3名男子,即案中其余3名被告。在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警方成功将他们拘捕。当中该名女被告被落案起诉两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3名男被告则分别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贩运危险药物”罪。女被告和其中两名男被告,已经分别于2019年6月及2022年8月在法庭承认控罪,法庭最终判处各被告6年4个月至22年的监禁。

至于最后一名男被告,经过3星期的高等法院审讯,法庭今日裁定该名被告罪名成立。法庭根据案件牵涉的毒品数量,以27年4个月为量刑的起点,亦就数项因素,包括案件的严重性、跨境元素、利用未成年人士犯案而作出加刑,所以该名男被告一共被法庭判处30年监禁。

2017年,一名当时年仅15岁少女受到数万元的酬劳作金钱利诱,被招揽成为运送毒品的角色,以行李箱携带当时市值超过2,000万港元可卡因,经深圳湾口岸入境香港被截获(余俊亮摄/资料图片)

毒品调查科行动组高级督察陈力豪表示,今次案件反映,无论在亲身贩运毒品又或是背后操纵的毒贩,同样都在需要负上刑事责任。毒贩切勿以为只要自己不直接处理毒品,遥距控制他人贩毒,自己就能独善其身。相反,这些行为已构成串谋贩运危险药物,需要负上的刑责与亲身贩毒一样,甚至更为严重。

另外,警方批评利用未成年人士贩毒是十分卑劣的行为,案中的女被告当时只有15岁,因为想揾快钱,受同案3名被告以数万元的酬劳作金钱利诱,被招揽成为运送毒品的角色,结果就断送她的前途。

虽然本案于2017年发生,但经过为期8年的调查与检控工作,警方最终成功将所有涉案的被告绳之于法,令到他们要为自己的贩毒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此案不但反映警方在打击毒品方面的专业能力及持续的决心,亦证明警方会锲而不舍、追查到底,务求将不法之徒一网打尽。

警方强调,警队对于任何形式的贩毒行为,予以零容忍态度,警方会继续采取情报主导的方式去打击所有贩毒的活动。警方重申,贩毒是一项极严重的罪行,呼吁市民切勿以任何形式去参与,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