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联手全港反黑工 5日搜逾百地点拘43人
入境事务处一连5日(12月14日至18日)展开“银翼行动”及“曙光行动”,联同劳工处的“光影行动”及“彩虹行动”、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惊愕行动”,以及警务处的“冠军行动”,在全港多区反非法劳工。
截至昨日(18日),调查人员一共搜查逾百地点,包括餐厅、洗衣工场、装修单位及物流仓,共拘捕43人,包括34名怀疑非法劳工、5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4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人士中,更包括从事外卖工作的非法劳工。
于“银翼行动”中,调查人员搜查了10个目标地点,包括餐厅及洗衣工场,共拘捕10男7女(21至49岁)怀疑非法劳工,除两名人士为访港旅客外,其余15人均为输入劳工,涉嫌于非其合约指定的地点工作或担任非合约指定的职位,从而违反逗留条件被捕。此外,亦有两名男雇主(33及50岁)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
至于联同劳工处执行的“光影行动”中,调查人员共搜查了102个目标地点,共拘捕3名怀疑从事外卖工作的非法劳工,均为非华裔男子,年龄介乎31至42岁,全部皆是免遣返声请人士,持有“行街纸”。
在其他反非法劳工行动中,调查人员针对不同行业搜查了多个目标地点,包括装修中单位、皮具维修中心、物流货仓及餐厅食肆等,共拘捕14名怀疑非法劳工、三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及4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为6男8女(22至62岁),当中一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怀疑伪造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非法劳工被捕的雇主为3名女子(62至88岁)。有关雇主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个案,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另外,输入劳工获准以雇佣身分来港后,必须按“标准雇佣合约”所订明直接受雇于合约中指定的同一雇主,并担任合约中指定的职位及在指定的地点工作,而且不可受雇于其他公司或次承判商,亦不可转换雇主、职位或工作地点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