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揭富山邨单位沦毒窟 4男女被捕 检约值1.7万元毒品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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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黄大仙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一队人员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昨日(12月22日)展开打击毒品行动,突击搜查富山邨一单位并拘捕4名本地男女。其中,单位内一名37岁本地女子,涉嫌“经营毒窟”及“贩运危险药物”被捕,一名35岁本地男子则涉嫌“贩运危险药物”被捕。另外两名分别为34及44岁的本地男子,则涉嫌“吸食或注射毒品”被捕。他们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警方共检获59粒载有怀疑“依托咪酯”的烟弹、一些怀疑“冰”毒及一批怀疑吸食毒品工具,包括冰壸、打火机及饮管等。行动中所检获的毒品总值约1.7万元。

根据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任何人如贩运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任何人如开设或经营烟窟,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港元和监禁15年。任何人如管有危险药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险药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7年。

警方在扫毒行动中拘捕4人。(警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