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P牌男司机超速被钉牌 涉用旧驾照暪骗获聘为司机 涉3罪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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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P”牌男司机,2024年11月因超速驾驶被运输署吊销车牌,却在2025年9月向一间医疗公司,出示取消的驾驶执照,成功暪欺及获聘请为司机,领取薪酬。
警方中央交通摄影机违例调查组人员经调查后,今日(20日)在沙田拘捕一名29岁姓孙男子,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超速驾驶及无牌驾驶。
案件交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跟进。(警方提供)
涉事私家车于2024年11月29日,在屯门区被侦速摄影机侦测到超速驾驶,案件交由警方中央交通摄影机违例调查组接手调查。人员向该名涉案男司机发出“要求提供司机身份详情通知书”,确认其身份。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被捕男子已在同年11月,因在暂准驾驶执照期间违反交通法例而被运输署指令取消驾驶资格,但该名男子在2025年9月,怀疑出示被取消的驾驶执照,欺骗一间医疗公司以获得聘请为司机的职位及相关薪酬。被捕男子现正被扣查。案件交由沙田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跟进。
警方提醒所有车主及司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为严重罪行。根据《盗窃罪条例》,违法者循公诉程序被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
另根据《道路交通条例》,“使用被吊销驾驶执照以图欺诈罪”为严重罪行,违法者一经定罪可被处以3年监禁及罚款1万元。司机无牌驾驶,首次被定罪可被判处监禁3个月及罚款5千元。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