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湾仔区“放蛇”拉白牌车 扣查两部BYD拉两司机

撰文: 翁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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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岛总区交通部于今日(16日) 在湾仔区打击非法载客取酬(俗称“白牌车”)的行动。警方港岛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高级督察黄嘉颖指,行动中,人员乔装乘客,在湾仔区分别登上两辆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表明身份,成功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

该两名分别40及46岁的本地男司机涉嫌“非法驾驶汽车作出租或载客取酬用途”及“没有有效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被捕,他们稍后将会被票控。该两辆涉案私家车将被扣查及作进一步检验。

警员乔装乘客,在湾仔区分别登上两辆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表明身份,成功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翁钰辉摄)
行动中,人员乔装乘客,在湾仔区分别登上两辆私家车,到达目的地后表明身份,成功截获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翁钰辉摄)
两辆怀疑涉及非法载客取酬的私家车。(翁钰辉摄)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除非汽车获发有效的出租汽车许可证,否则任何人不得驾驶或使用车辆作出租或载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处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再干犯则可处罚25,000元及监禁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