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联入境处劳工处反非法劳工 拘11人涉违逗留条件及雇黑工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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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港岛总区包括机动部队、西区警区、中区警区、湾仔警区、东区警区人员,联同入境事务处及劳工处,今日(19日)进行代号“权能者”的反非法劳工联合行动,突击搜查港岛区内多个罪案黑点,共拘捕11人。

被捕人包括6名持双程证内地女子、一名持香港身份证的菲律宾籍女子、一名持“行街纸”的印度籍男子,以及2男1女本地人,年龄介乎23至59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雇用非法劳工”及“逾期居留”等罪名。全部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警方提供)

警方强调,雇主雇用不可合法受雇人士是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则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

警方联同入境处和劳工处打击非法劳工,拘捕11人。(警方提供)
警方联同入境处和劳工处打击非法劳工,拘捕11人。(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