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反黑工 拘20人涉违反逗留条件、非法入境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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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人员联同相关部门昨日(6日)在区内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的跨部门反罪恶行动。行动中警员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20人,包括17名内地女子、1名内地男子、1名非华裔女子及1名非华裔男子,年龄介乎34至67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非法入境”。所有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部份将会被转交相关部门跟进。

行动中警员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共拘捕20人。(警方提供图片)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