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背水塘排洪打卡|水务署:擅进入水务设施属犯法 或提出检控
昨日(8月2日)网上疯传一段行山客于元朗河背水塘“打卡”的短片,两男女疑于“S型水坝”排洪期间,不顾安危爬梯而下,在洪水毗邻拍照打卡,场面惊险,幸无发生惨剧。
水务署就事件回复《香港01》指,就近日网上流传的片段,有郊游人士擅自进入河背水塘的溢流设施,水务署十分关注事件。署方强调,会就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涉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影片严肃跟进,并展开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咨询律政司意见并提出检控。
行山客于元朗河背水塘排洪期间,不顾安危爬梯至与洪水相近的危险地方打卡。(网络片段)
水务署指出,当水塘存水量接近其设计容量时,水塘的溢流设施会将超出水塘设计容量的水量安全排走,以保障水塘及水坝的安全。溢流设施运作时,附近及其下游水务设施的水流会急剧上升。为确保自身安全,郊游人士不可擅自进入水务设施,免生意外。
未经许可进入水务设施会有机会触犯《水务设施条例》。据《水务设施条例》(第102章)第30条,为防止水源受污染,任何人进行以下活动包括进入构成水务设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冲洗,抛掷或摆放任何物件于其中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最高5万元及监禁最长两年,如属持续的罪行,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天另处罚款港币1,000元。
另外,据《水务设施条例》(第102章)第31条,任何人损坏或毁坏水务设施的任何部分,亦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最高25,000元。
水务署表示,会就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涉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影片严肃跟进,并展开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咨询律政司意见并提出检控。
当时元朗河背水塘排洪,奔流而下。(网络片段)
水务署已在集水区和水塘附近竖立警告牌,提醒郊游人士切勿擅自进入水务设施,水务署亦会加强巡查,根据条例执法。同时,署方将研究增设智能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水务设施的保安水平。
有行山客于元朗河背水塘排洪期间,不顾安危爬梯至与洪水相近的危险地方打卡,埸面惊险。(网络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