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观塘截查私家车 男子疑出示他人护照误导警员 涉犯3宗罪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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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东九龙总区交通部特遣队人员昨日(17日)在区内展开代号“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动,以打击停牌期间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警员经深入情报分析及调查后,在观塘区分别锁定并截停两辆目标私家车。一名33岁本地男司机涉嫌“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调查期间,该名司机声称没有携带驾驶执照,并出示他人护照,以误导警务人员,其后再以“误导警务人员”被捕。

警方东九龙总区交通部特遣队人员昨日(17日)在区内展开代号“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动,以打击停牌期间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方提供图片)
警方东九龙总区交通部特遣队人员昨日(17日)在区内展开代号“耀角”(GLOWINGHORNS)的行动,以打击停牌期间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警方提供图片)

另一男子涉“行使虚假文书”等3罪

另一名35岁本地男司机亦涉嫌“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被捕。调查期间,该名司机声称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出示一张失效的驾驶执照,其后再以“行使虚假文书”被捕。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重申,“停牌期间驾驶”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均属严重交通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1万元、监禁12个月,以及停牌12个月。警方会继续加强执法,打击相关罪行,并呼吁驾驶人士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