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反诈骗及洗黑钱行动破81宗案 拘116人最细17岁 涉款约$1.9亿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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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西九龙总区及其辖下分区刑事部,于9月14至24日在区内展开代号“火痕”的打击诈骗及洗黑钱行动,于全港多区共拘捕116人,年龄介乎17至77岁。

调查显示,被捕人涉嫌与81宗诈骗案件有关,当中包括网上购物、投资、求职及电话骗案等,涉款共约1.9亿元。被捕人大部分怀疑为傀儡户口持有人。

西九龙总区打击诈骗及洗黑钱行动,于全港多区共拘捕116人。(资料图片)

被捕人士包括1名非华裔男子、1非华裔女子、1名外籍女子、13名内地男子、1名内地女子、66名本地男子及33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17至77岁,分别涉嫌“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及“洗黑钱”。

警方重申,“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第17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十年。洗黑钱亦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如有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为加强打击利用傀儡户口清洗黑钱,警方会对检控傀儡户口持有人洗黑钱罪时向律政司征询意见,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重刑罚。市民如有任何怀疑,可致电警方24小时“防骗易”热线18222寻求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