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国、周一鸣做Gym偶遇“面阻阻”?警队新片宣传租卖户口陷阱
香港警察Facebook专页又有新搞作!继早前警务处处长周一鸣与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合拍防罪宣传短片,今日(30日)再发布新影片。是次场景设在健身室,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与周一鸣齐齐做运动,偶遇时竟因使用设施问题而“面阻阻”。不过,一切都是警队安排的生鬼桥段,旨在提醒市民提防洗黑钱及租借户口陷阱。
警方的社交平台帖文写道:“司长同处长去做gym 偶遇,但系就面阻阻,唔通佢哋真系有过节⋯”。(警队facebook)
警方的社交平台帖文写道:“司长同处长去做gym 偶遇,但系就面阻阻,唔通佢哋真系有过节⋯”。不过“过节”属虚构,短片真正主题是打击“洗黑钱”及“租借卖户口”的不法行为。
事实上,犯罪集团的招揽手法无孔不入,以“微薄报酬”、“揾快钱”或“无需经验”等借口,利诱市民交出银行户口或个人资料。
警方透过影片呼吁市民,个人银行户口绝对要做到“唔租、唔借、唔卖”。近年不少市民因一时贪念,出售或借出户口予诈骗集团作接收骗款之用,最终沦为“傀儡户口”持有人,惹上官非,得不偿失。
洗黑钱属严重罪行 最高可囚14年
警方多次重申,市民切勿心存侥幸,以为单纯借出户口及售卖个人资料开设新户口等,便是没有参与任何违法行为或者直接处理犯罪得益,以为可逃避法律责任。根据过往成功的检控案例,法庭明确地指出即使被捕人推搪自己为单纯向第三者借出、卖出或出租户口,成为傀儡户口的持有人,没有直接参与洗黑钱,其刑责与真正处理犯罪得益的人并无分别,法庭甚至会把这些考虑成为加刑因素。
洗黑钱属严重罪行,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是犯罪得益,而依然处理该财产已经干犯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