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猥亵|网传帖文长靴女忆被淋腥臭液 与可疑男拉扯手指骨折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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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15日)拘捕一名26岁青年,涉嫌在港铁尖沙咀站及附近商场搭扶手电梯时,从后向女性腿部淋泼不明白色透明液体;其中10月初更与其中一名受害人拉扯,导致其右手手指严重受伤。

Threads曾流传3段“专吼长靴女”的帖文,全部女事主脚部均被喷含腥臭味的不明液体,呈透明水状或反光,干涸后黏住。其中一人忆述本月初膝盖内侧被喷液后与对方拉扯,最终该男子挣脱逃去;其手指骨折重创瘀黑,需花数个月治疗,坦言“心力交瘁”。

Threads曾流传多段帖文,其中本月初,一名女子称在尖沙咀站被一名男子喷不明液体于脚部,与对方拉扯时弄伤手指,需转介骨科做手术。(Threads 图片)

据本月初的帖文所述,10月2日下午2时许,女事主在港铁尖沙咀站搭扶手电梯由月台上大堂,当时穿着长靴,膝盖内侧突然被喷不明液体。由于前面没有人,她立即转头查看,发现一名戴眼镜的年轻男子,其左手用手提电话机打机,右手放于手机下面,“收埋紧一枝(支)内有液体嘅透明樽仔”。

事出突然,女事主捉住对方衣衫登上大堂,期间被对方咒骂,双方一度拉扯,惟事主大叫但无人理会,最后对方挣脱且跳闸逃去,“一甩手个下系觉得超无助”。她事后查看,发现脚部沾上的液体系传出腥臭味,“干咗表面明显黏住同有小小反光。”

事主手指弯曲瘀肿,当晚以为普通扭伤,睇跌打及覆诊后;10月6日在私家医院照X光,证实骨折,“医生话要打全身麻醉打钢针,手术费用7-8万,再加2-3个月先可以治疗,唉”。事主因而心力交瘁,呼吁其他人留意。

Threads曾流传多段帖文,其中本月初,一名女子称在尖沙咀站被一名男子喷不明液体于脚部,与对方拉扯时弄伤手指,需转介骨科做手术。(Threads 图片)

文中续指,事后她接获讯息,才得悉有人曾于今年1月遇上同样事件,且事主同样穿著长靴,无论地点、疑犯特征、手法均如出一辙。其中年初有女子发文,指1月26日下午约3时,在尖沙咀站内同样搭乘由下而上的扶手电梯,“突然感觉到小腿有啲水滴咗落嚟!我当时冇见到任何可疑人士或具体动作!”有关液体呈透明水状、传出刺鼻臭味。

而在1月23日,有人发文指在尖沙咀iSQUARE扶手电梯遇上同类事件,“突然feel到对脚被人喷咗啲嘢‥‥‥净系觉得好污糟同有啲腥臭味”,当时有一名男子站于其后方,但未能确定是否他所为。

警方其后搜查被捕人的住所,并检获其犯案时所穿著的衣物。(王译扬摄)

警方早前在记者会上透露,今年10月12日接获一名女受害人报案求助,指10月2日乘搭尖沙咀港铁站的扶手电梯期间,小腿被一名男子从后淋泼不明的白色透明液体。受害人随即质问该名男子,对方企图逃去,双方因而发生拉扯,并在拉扯期间,受害人右手手指严重受伤,该名男子随即逃去。

油尖警区情报组网络巡逻后,发现有其他女性受害人有相似遭遇,随即主动联络该两名受害人,揭发疑犯于今年1月以相同手法犯案,昨日(15日)拘捕一名26岁男子,他报称任职资讯科技技术员。消息指,被捕人专门尾随年轻女士,物色穿短裙及长靴衣著的女子;相关不明液体有待化验。

油尖警区情报组刑事调查队第六队督察欧阳乐澄(左)及督察苏倩怡(右)交代案件。(王译扬摄)

警方重申,“猥亵侵犯”属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其后搜查被捕人的住所,并检获其犯案时所穿著的衣物。(王译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