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任我行?1日2宗两地牌车铲行人路 随时触犯一法例最高囚3年

撰文: 凌逸德
出版:更新:

香港一日内接连发生两宗两地牌私家车违规铲上行人路的惊险事件。今日(20日)社交平台流传两段影片,有网民拍到一辆两地牌私家车在沙田乙明邨对开十字路口,缓缓驶上行人路“走捷径”;其后铜锣湾崇光百货(SOGO)外,又有网民拍下一辆挂有广东省电动车牌及香港FV车牌的私家车,车头直铲上行人路,等候过马路的人群惊险走避。

两宗事件虽未酿伤亡,但涉事司机随时触犯《道路交通条例》的“不小心驾驶”或“危险驾驶”罪。翻查纪录,过往曾屡有司机因铲上行人路,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或不小心驾驶拘捕。

网民拍摄到一辆挂有两地牌的私家车,在沙田乙明邨对开沙角街十字路口,突然在行人过路处铲上行人路,疑走捷径到另一方向,走回行车路入邨。期间旁边有数名行人等过马路,幸没有发生意外。(网片截图)
+2

今日下午在网上疯传的10多秒车Cam短片,事发地点在人流密集的沙田乙明邨对开沙角街十字路口。当时交通灯柱旁仍有数名途人候灯,人车距离极近。片段曝光后,网民对涉事两地牌私家车的行径大惑不解。该处明明可以合法转入屋邨,司机却选择险象环生的“捷径”。有网民直言:“咁唔系仲衰过直接冲红灯?”据悉,拍片者已向警方电子报案。

同日,有影片流传,一辆挂有广东省电动车牌及香港FV字头车牌的灰色私家车,在铜锣湾崇光百货(SOGO)对出繁忙路段,车头竟直插行人路范围。大批途人见状纷纷走避,有目击者在社交平台 Threads 上发文直呼“以为死神来了”。数秒后,该车才调头驶离返回正常行车线。

政府今年初建议SOGO外装60支防撞柱

其实,SOGO 对出路段过往已多次发生汽车误闯意外。2026年1月,警务处、路政署及运输署向湾仔区议会提交文件,建议斥资约500万元安装约60支防撞柱,以防有心人利用汽车冲撞人群。

汽车铲上行人路行驶 涉“危险驾驶”有案例

为贪图一时之快,分分钟会惹上官非。翻查过往案例,2022年10月,一辆的士在新蒲岗景福街西行线行驶时,逆线向东行驶,期间驶上景福街与爵禄街交界的安全岛,当时有不少行人在安全岛上等候过马路。警方其后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拘捕一名57岁姓李男司机。

2023年4月,一辆的士在钻石山琼东街近斧山道慢驶转弯,直接“掉头”铲上行人过路处,所幸未有造成人员受伤。警方经调查后认为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并于5月在牛头角区以涉嫌“危险驾驶”拘捕一名68岁姓何男司机。

2025年1月,一辆平治私家车在元朗凤攸北街,无视正等候过马路的途人,由行人过路处“直铲”行人路行驶,途人连忙走避,尾随车辆目击者亦不禁“哗”一声惊呼,有网民直斥司机行为属“危驾”。警方经深入调查后,指将控告一名64岁姓陈男司机,涉嫌“不小心驾驶”。

警方多次严厉谴责违例司机不负责的驾驶行为,除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外,更往往是引致严重交通意外的真正原因,警方必定严正执法,绝不姑息。

“危险驾驶”最高可判囚3年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条,“危险驾驶”属严重刑事罪行,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3年,并强制取消驾驶资格(停牌)至少6个月兼留有案底;若再犯可取消驾驶资格至少2年。至于较轻微的“不小心驾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条,最高刑罚为港币5,000元罚款及监禁6个月,法院亦可酌情取消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