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人如何理解“天、人、鬼神”?欧阳修与苏轼笔下的世界秩序
现任香港教育大学人文学院助理院长暨文学及文化学系副教授冯志弘博士,主要研究唐宋文学及思想、中国文化与宗教。翻开其著作《文化诠释与宗教信仰:宋代与近世》的目录,乍看主题杂多,范围广阔无拘,其实每篇都扣联着“创作如何呈现一个的时代文化与信仰”,书中研究砌起一片片散落于不同文本的拼图,像侦探查察线索,抽丝剥茧,逐步拆解题首的问题。
文:香港电台开卷乐
因体而异:一个祥瑞,两种诠释
庆历二年(一零四二年),被后世列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北宋文学家欧阳修,在〈问进士策题〉设问:“子夏序《诗》,以谓‘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者。诗之言,果足以动天地、感鬼神乎?”宋代语境中的“感鬼神”,主要沿袭《诗经》传统,指涉具教化作用的文字。策题中描述古人作诗过程为“因时之得失,郁其情于中,而发之于咏歌。”欧阳修重塑经典的关键提问是:个人的“欢乐悲瘁”,究竟能否动天地、感鬼神?整段策题中所论的是“诗人”而非“圣人”。这是解题相当重要的一点。而最耐人寻味的莫过于:出题者本人对此有何见解?
欧阳修从未正面回应鬼神的形质问题,而是将其一并归入“不可知”的范畴,认为无须过度考究。他更写《诗经‧麟之趾》评论道:“天下太平,有瑞麟出而为应,不惟怪妄不经,且与诗意不类。”认为所谓祥瑞显灵昭示帝王德行、天下太平,荒诞无凭,痛斥将祥应与政治强行牵合的迷信,损毁瑞兽意象于诗文中发挥的意境。由此可见,欧阳修固然否定鬼怪异说,却也明确的认为经史学与文学本质殊途,文学奠基于创意和创造,切合宋人“因体而异”的写作观。故此,纵使欧阳修抨击经学诠释上的怪异,也无阻其创作中对鬼神意象的奇思妙想。
诗人与诗,能否与天地感应?
“黄河一千年一清,岐山鸣凤不再鸣。自从苏梅二子死,天地寂寞收雷声。百虫坏户不启蛰,万木逢春不发萌。”此段异象连连的诗句,乃欧阳修于嘉祐六年(一零六一年)所作〈感二子〉的开篇,状写苏舜钦、梅尧臣逝世后人间发生的种种奇事。若将此段与先前《诗经·麟之趾》的引文并置,读者或许会感困惑:欧阳修是否自相矛盾?实则不然。〈感二子〉一诗旁征博引,纯粹将怪异作为文学意象运用,旨在感念苏、梅二人卓越非凡的诗词造诣,其影响力甚至动摇自然物象,使其殁后天地同哀。欧阳修极其明确地区隔了经学与文学中“感鬼神”的书写范畴,他也深知,当时的宋人绝不会轻易将文学中的奇思创想与现实混为一谈。
回到最初的题目,倘若欧阳修未有承认鬼神的形体存在,那么在其心中,天地人有何关联?诗歌又能否感天地鬼神?答案是肯定的,而关键便在于“气”。欧阳修在〈书梅圣俞稿后〉道明了自己的见解:“凡乐,达天地之和而与人之气相接。”天地人以“气”相接。只要人发自内心倾诉心中郁积,这份真纯自能与天地鬼神之情相接。诗人创作时的纯粹与真挚,能化为“和气”,进而与冥冥天道遥相呼应。
上帝、天公:换个用词,换套形象
“古人谓此觑天巧,命短疑为天公憎。”欧阳修在〈感二子〉中称苏、梅二人窥探天巧,因而招致天公嫉恨,这便打破了天公与鬼神必然至善的假设,正如世人常言的“天妒英才”,将主宰者人格化,借以感叹非人力所能掌控的命运遭遇。无独有偶,北宋诗人苏轼毕生的诗词歌赋中,亦大量使用不同的词汇来指涉主宰者。在他的诗作中,“上帝”往往被视为雕琢自然奇观的造物者,抑或是惩恶劝善的至高大能者。
当他使用“天公”时,形象又被赋予了鲜明的人格化色彩。天公不仅能创造奇巧绝伦的自然景象,性情亦如天气变化般变幻无常,衪既会因怪责诗人穷尽物态、窥探自然奥秘而惩罚他们,一如〈次韵答刘泾〉所写的:“吟诗莫作秋虫声,天公怪汝钩物情,使汝未老华发生。”;天公也会成就诗人创作,施予灵感与启发,恰如〈僧清顺新作垂云亭〉云:“天公争向背,诗眼巧增损。”
假如命运的主宰是个小童
苏轼笔下最具特色的诗化主宰,莫过于“造化小儿”。若追溯此用词的雏形,可追溯至《新唐书·杜审言传》所载:“审言病甚,宋之问、武平一等省候何如,答曰:‘甚为造化小儿相苦,尚何言?’”苏轼是第一位将杜甫祖父杜审言原话中的“造化”改为“造物”、合称为“造物小儿”的文人。孩童形象的造物主,与往常严肃、伟大且崇高的人格化主宰形成强烈反差。造物小儿好戏顽耍、捉弄世人,令人无奈却也束手无策;然而正因如此,人世间的际遇与困境便显得无须过度介怀,反而淋漓尽致地展现出诗人不为物囿、笑对风雨的洒脱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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