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FCC拟撤营运许可 香港电讯获延长答复期限至12月1日
撰文: 张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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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于10月15日宣布,计划撤销电盈(0008)旗下香港电讯(6823)在美国经营业务许可,亦发出“陈述理由命令”,要求香港电讯在30日回复反对当局行动原因。据FCC最新回复香港电讯法律顾问的信件,批准香港电讯答复期限延长至12月1日。
FCC早前在声明中指出,考虑到香港电讯隶属“受中共控制的实体”﹑即于2022年已被列入FCC国家安全决定名单的中国联通(美国),认为两者之间的系或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风险,拟撤销香港电讯在美国提供电讯服务业务的许可,并已采取初步行动。
香港电讯﹕会作适当回应
其后香港电讯指出确认已收到FCC发出的“陈述理由命令”,正仔细审阅,以全面了解情况,又表示﹕“会向相关机构作出适当回应”,及尽力履行对所有持有者的责任。
据FCC回复香港电讯的信件,指出有关“陈述理由命令”原定答复期限为30日,即期限为11月15日。香港电讯在美国的法律顾问Squire Patton Boggs事务所于10月31日去信,要求将回复期限延长30日至12月15日,最终获批准延长至12月1日。
2014年12月11日,人们走进华盛顿特区联邦通讯委员会大楼(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Getty)
要求延期30日最终获延至12月1日
据法律资讯平台VitalLaw于周二(4日)披露,香港电讯于10月31日提交答复延期申请,理由包括,该命令要求香港电讯旗下5个实体回应37项独立资料,并分别作出答复,相关查询篇幅近六页,包含多个细项,亦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涉及范围广泛,须时与全球不同地区的各公司协调,预计需要超过30日。
由于目前联邦政府仍处于“停摆”,信中亦提到,即使延期至12月15日,仍不能确保答复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亦怀疑FCC能否在其指明限期内完成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