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加强监管平台及电商直播 禁实施大数据杀熟 限制消费者权利
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其中,《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结合近年来监管实践,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
要求建立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机制
明确平台在制定、修改和执行平台规则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办法》规定了平台在讯息公示、公开征求意见、过渡期设置、申诉渠道设置等方面的义务,要求平台建立健全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平台内交易纠纷解决等机制。
细化平台在保障讯息、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办法》要求平台在其平台规则中明确讯息安全条款,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处理个人讯息的具体规范以及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等。
同时,《办法》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
强化执法协作完善监理机制
强化执法协作,完善监理机制。《办法》要求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两部门线索移交、资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规定两部门可依据职责对平台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倡导社会共治,鼓励平台发布平台规则合规报告,主动进行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进行合规“体检”。
另外,《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营运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在压实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责任方面,《办法》明确直播间营运者在讯息公示、核验实际经营者讯息和直播营销人员身份讯息、实时管理直播间互动内容、事前合规审核、实施明码标价等方面的义务,划定了直播间经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提供违法商品或服务等行为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