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公司及杨惠妍、莫斌等3人 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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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2007)公布,公司及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莫斌,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于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存在债务逾期情形,上交所分别对公司、上述3人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该等人士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董事会已审阅《决定书》,鉴于相关违规乃由于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并非因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认为无理由对上述3人的诚信及能力存疑,他们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为合适。
公司及该等人士高度重视上述事项,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循债券讯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讯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碧桂园今早﹙11日﹚平开,报0.2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