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先生周记|宗教家族起裂缝 暗手制度渡陈仓
深夜一时,香港中环的“Vampire’s Tomb”内,红酒的香气混合雪茄的烟雾,宛如一层薄纱,映照著窗外漆黑的维多利亚港,显得格外的宁静。
Mike把抽到一半的雪茄放在玻璃烟灰缸上,准备向师父Kelvin汇报他们印尼的第二个重要客户 —— Al Fadhil家族的最新情况。
坐在一旁的Alex原以为这个案例会比上次简单,然而事实却正好相反。
完美家族也有其难言的裂缝
Al Fadhil家族是印尼举足轻重的伊斯兰名门望族,主要从事当地清真房地产与纺织制造业务,财力雄厚,名声清白。
几十年来,家族的公关做得无懈可击,奇迹般未曾出现过任何丑闻。然而,再完美的家族也有裂缝, 而这正源自于他们信奉的伊斯兰律法 —— 按伊斯兰继承法, 兄妹同辈中,男性的份额通常是女性的两倍。
现年七十岁的家族掌舵人Pak Al Fadhil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儿子皆年过五十,惟细女才三十出头,而偏偏这个细女得天独厚,是家族新一代中最聪明的,才华、眼光与执行力远胜兄长。这一点,父亲与两个兄长皆心知肚明,却无人敢言。
“正如我之前在电话跟Boss你所报告的, 这一两年家族便要进行新旧掌舵人接班,大家都在猜家族交给最有才干的女儿,还是依照传统交给长子⋯⋯”Mike无奈的说。
Alex轻声的道:“如这事发生在香港, 家族财产按第二代成员的能力分配是理所当然, 哪管得到份额多的是儿子还是女儿, 可偏偏这事发生在伊斯兰家族内⋯⋯”
Mike同意的点了点头, 然后便半征询半汇报的望向Kelvin说:“而家族中所有人都知道, 如果处理不当,这可能演变成不堪设想的局面, 因为它触及的不只是伊斯兰信仰中的性别安排,还有两位公子的尊严。”
Kelvin全程点点的听著,这时才冷静的给出的以“临床判断”:“既然他们有这么深的宗教信仰, 那就不要对抗它,要尊重它, 更要利用它。”
Mike听后,还未明白,便问:“Boss,你说不要对抗它,要尊重它, 更要利用它?”
“对, 利用它。还不只要利用它, 要好好善用它。”Kelvin说完, 便往梳化上一靠, 边瞇著笑眼, 边享受著他的雪茄。
Mike若有所思,还在想Kelvin这句说话的意思,可不一会后他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想法,然后再望著Kelvin说:“Boss, 你认为用Mahr成不成? ”
Kelvin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可能成,可能不成,,Bro你不妨说来听听。”
Mahr是伊斯兰传统下父亲为待出嫁的女儿准备的“嫁妆”,Mike顺著这思路,把传统Mahr加上现代人寿保险的杠杆,那Pak Al Fadhil不就可以在不改动伊斯兰继承分配的前提下,另行为女儿作出一份父亲心目中合理的资源安排。当然,为防女儿的大额资产因任何原因落入夫家,同步也会安排她和丈夫签一份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
“这样女儿得到了公道,家族及儿子都保住了尊严,父亲亦可以安心。”Mike总结道。
Alex忍不住赞叹:“对啊,Mike师兄,这就不用违背他们的教条,又可达成目的!”
Kelvin笑笑的纠正Alex:“你师兄何只没有改变他们教条,还尽为己用Haha。”
然后他转身拍了拍Mike的肩膀,满自豪的道:“Well done, Bro!果然一点就明Haha。”
师父的营商哲学
凌晨三点,报告接近尾声,Alex放下笔,开始重整今晚的思绪。
今晚他明白到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文化——在香港,我们相信合约精神;惟在印尼,信仰习俗才是交易的根本。
然而,无论文化差异有多大,说到底,问题的本质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面对难以调和的情感,没有对与错制度才是解药。
今晚他更理解师父Kelvin的营商哲学——透过了解地方制度及文化,继而精准设计的产品组合,把“情感冲突”转化为“利益选择”。这种智慧,不仅适用于东南亚,在欧美成熟市场也肯定畅通无阻。
将近黎明, Kelvin把杯上最后的一口红酒喝下,伸了个懒腰,然后满意地看著两个弟子笑道:“我们Vampire Capital这些年来能成功扩张世界各地,从来不是靠产品,而是靠你们。”
Mike看了看手表,笑著起身:“Boss,我得赶去机场,下一个项目等著我。”
说完他便与师父和小师弟拥抱告别,带著笑容与疲惫匆匆离去。
临别时, Kelvin给他送上一句:“Mike,记住,我们干的不是卖保险,而是为家族传承提供专业方案。”
窗外,香港灯火闪烁,红酒的余香仍在空气中回荡,故事却未完。
在雅加达的某处,两个家族各人安然入睡——当然也会不知道在那间永远不被邀请进入的房间里,命运的轨迹悄然改写。
Appendix
伊斯兰继承法(Faraid)规定遗产分配,核心原则如下:
1. 强制分配:分配比例固定,死者不能更改法定继承人的份额。
2. 顺序支付:先支付丧葬费、偿还债务,然后执行合法遗嘱(但有限制)。
3. 遗嘱限制:遗嘱只能赠予不超过总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给非继承人(如慈善机构),原则上不能增加法定继承人的份额。
4. 主要继承人:
* 定份继承人:份额由经文明确规定。
* 配偶:无子女时,丈夫得1/2,妻子得1/4;有子女时,丈夫得1/4,妻子得1/8(多位妻子均分)。
* 父母:通常各得1/6(视情况而定)。
* 女儿:无儿子时,独女得1/2,两女或以上共得2/3。
* 剩余继承人:定份继承人分配后,剩余遗产由男性父系亲属(如儿子、父亲、兄弟)继承。儿子是最主要的剩余继承人,有儿子时,女儿与儿子一同作为剩余继承人,并遵循“男二女一”的比例分配剩余部分。
5. “男二女一”原则:同等亲属关系中(如儿女、兄弟姊妹),男性继承额通常为女性的两倍,因为男性负有供养家庭的经济责任。
6. 阻挡规则:某些亲属的存在会排除或减少其他亲属的继承权,例如儿子阻挡孙子继承,父亲阻挡兄弟姐妹继承。
7. 现代应用:许多穆斯林国家由伊斯兰法庭执行该法;非穆斯林国家,穆斯林通常需订立遗嘱以符合教法规定,并可能需寻求专业法律协助解决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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