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冻结太子集团89亿资产 三上市公司出公告:与陈志限制令无关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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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冻结太子集团陈志、胡小伟、李添等人共89亿港元资产,包括致浩达(1707)、坤集团(0924)、FMS Holdings(1721)的股票。太子集团创办人陈志是致浩达、坤集团的大股东,分别持股54.79%、55%,太子集团财务总监李添(LI Thet)是FSM Holdings的大股东,持股60.23%。

上述三间上市公司在5月14日分别发公告指,董事会已注意到有传媒刊登的一篇新闻报道,内容有关据称香港高等法院就该公司控股股东陈志若干资产,包括致浩达、坤集团、FSM Holdings的若干证券作出限制令。

董事会澄清,根据公司目前所得资料,公司及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并非该报道所述法律程序中的答辩人、被告或当事人,而董事、集团高级管理层或雇员概不涉及该事项或其相关事宜,与该事项或其相关事宜亦无任何关联。

该事项主要涉及陈志的个人资产,而非集团的任何资产、业务或营运。该事项对集团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待评估;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与该事项有关并构成公司内幕消息,且须根据内幕消息条文予以披露的事项。

《香港01》日前报道,太子集团创办人陈志涉在柬埔寨经营诈骗园区,高等法院5月批准律政司申请,向陈志等42人及公司申请限制令,冻结合共89.3亿元资产,包括存款、物业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