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5页皆卖广告! 港交所批部分招股书充斥行销术语 用词较浮夸

撰文: 黄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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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本港上市新股保荐人及上市文件质素引起关注,证监会曾于今年1月底发通函,称上市文件的拟备工作存在严重缺失,并提出多项指引及要求,通函建议主体招股书页数上限为300页。

港交所(0388)董事总经理兼首次公开招股审查联席主管刘颖表示,近期接获的部分上市申请虽然形式上符合“不超过 300 页”的要求,但经常遇到招股书内容上使用太多“marketing language(行销术语)”用予“打广告”,用词比较浮夸。

刘颖举例指出,曾有上市个案于招股书内第1至第5页均为“打广告”,并没有用于介绍公司业务,希望潜在上市申请人留意,因这会拖慢上市审核速度。(资料图片)

招股书太多行销术语 用词较浮夸

她举例指出,曾有上市个案于招股书内第1至第5页均为“打广告”,并没有用于介绍公司业务,希望潜在上市申请人留意,因这会拖慢上市审核速度。部分申请人在极狭窄或自行定义的细分市场中宣称“行业第一”,例如以极小的地理范围或过于细碎的产品分类作基础,标榜“市占第一”或“领先地位”。

港交所认为,若有关排位的统计依据不清晰、样本范围过窄,或未有充分向投资者说明界定方法,便有机会构成误导,提醒申请人及保荐人务必审慎处理相关措辞及第三方行业报告引用。

刘颖强调,证监会提出300页上限的目的,是希望透过精简结构促使申请人突出重点披露,而非将有限篇幅浪费在重复、空洞甚至具误导成分的宣传内容上。港交所期望保荐人及申请公司能在首稿阶段已按监管期望整理关键资料,减少后续大幅补件及修订。

刘颖建议,有意经18A途径上市的企业,应在申请前期已整理好完整临床数据包及内部科学论证,以提升审核效率。(资料图片)

部分生科公司未有充分准备

对于《上市规则》第18A章下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申请,她表示,港交所在审批时经常需要向申请人索取更详尽的临床试验资料,包括试验设计、入组标准、安全性与有效性数据等,有申请公司在递表时未有充分准备,导致在问答往返间大幅拖慢时间表。

她建议,有意经18A途径上市的企业,应在申请前期已整理好完整临床数据包及内部科学论证,以提升审核效率。整体而言,刘颖称,希望业界于上市准备过程中,包括撰写招股数及准备上市材料时“做得扎实一点”,方便港交所审核,同时务求令申请人的上市时更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