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百鸣内幕交易罪成判囚5个月 准以原有条件保释等候上诉
现年80岁的电影公司主席兼艺人黄百鸣(原名黄栢鸣),涉在“天马影视”公布卖盘前,怂恿胞妹扫货的内幕交易,案件今日(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被告黄柏鸣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间,涉嫌怂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即黄洁珍)进行天马影视的股份交易,他当时为天马影视的主席兼控股股东,掌握了他知道属有关天马影视的内幕消息的消息。黄百鸣上月22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判官裁定就指使或促使他人作内幕交易罪罪名成立。
黄百鸣涉内幕交易案今日(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叶志明摄)
黄百鸣涉内幕交易案今日(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叶志明摄)
黄百鸣涉内幕交易案今日(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叶志明摄)
黄百鸣今日早上11时抵达西九龙裁判法院,他与儿子黄子恒在开庭前,在好友刘伟恒领祷下在庭内进行祷告。黄百鸣原被判监禁9个月,裁判官考虑到减刑因素,最终判决黄百鸣监禁5个月以及罚款港币99,720元,并需要缴付37万4千元予证监会。裁判官批准黄百鸣以原有条件在上诉期间进行保释。黄百鸣儿子在得悉父亲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等候上诉,即舒了一口气。黄百鸣一行人于中午12:32步出法院,并拧开面刻意回避传媒的镜头,登上七人车离开。
黄百鸣在儿子及公司同事陪同下离开法院。(叶志明摄)
黄百鸣在儿子及公司同事陪同下离开法院。(叶志明摄)
黄百鸣全程低头不语并刻意避开镜头。(叶志明摄)
登上七人车离开。(叶志明摄)
案件编号:ESS 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