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周毅刚涉非礼女下属 聚会上捉女方手放裤裆 事主称摸到硬物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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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队支援部高级警司周毅刚涉于湾仔警署内三度非礼女下属,被控3项非礼罪。周否认全部控罪,案件今(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女事主X出庭作供指,她有次与被告的秘书交谈,突觉左臀被摸,之后见被告从她左边出现,但当时不敢怀疑“阿sir”。数个月后,她参加部门聚会时,被告走近她并贴近她说钟意她,又问可否摸她,X即拒绝,她指被告续说:“跟我好唔好?”、“乖啦,畀只手我……”其后捉住她的手,并放在他的裤裆上,X称摸到有硬物,被告则称自己“扯旗”。

被告周毅刚(49岁)被控3项非礼罪,指他于2024年6月19月及11月1日,分别于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41楼、该层的会议室及总务室,三度猥亵侵犯女子X。

被告周毅刚否认3项非礼罪。(陈蓉摄)
被告周毅刚是一名高级警司。(陈蓉摄)

承认事实指出,女事主X在2023年8月加入支援部,任职二级行政主任,是被告的下属。她在2024年11月4日报案,被告翌日被捕,他在警诫下表示:“我无嘢讲。”

X与觉左臀被拍打之后见被告出现

事主X今出庭作供指,她工作上多与直属上司沟通,与被告较少接触,私下亦没有联络。在2024年6月19日,X在被告的房外与其秘书交谈,突然感觉有人拍打她的臀部一下,当时附近没有人,之后被告突然在其左边出现。

被摸后不敢怀疑阿sir

X形容,当时与被告约相隔一个半身位,对此感到震惊,因为不确定被告是不小心或刻意,X说:“唔敢乱咁怀疑阿sir,所以纠结。”因此她当下未有太大反应,但对被告的眼神感到不适。

X称持红酒杯时觉两边臀均被摸

X续指,同年11月1日,她参加支援部的聚会,同场有其他警司等共十多人参与。当时她右手持红酒杯,被告走近她,先后摸她的两边臀部。X忆述:“佢又贴近我话钟意我,(问)畀佢摸得唔得,我话唔好。”X称,整个过程持续数分钟,她当时感到害怕,想远离被告。

X称在被告裤裆上摸到硬物

X续指,被告又再问她“跟我好唔好?”、“今晚喺到陪我得唔得?”、“乖啦,畀只手我……”之后又捉住她的左手放在裤裆上。X形容,当时摸到有硬物,被告又哄近她,表示自己“扯旗”,她回应指:“我唔想知。”

指被告曾伸手摸其腰背

X续忆述指,被告有伸手摸她的腰和背,亦想从右边腋下伸手摸胸,但她“夹实”不让被告的手伸前。被告的手遂向下摸,至“Pat Pat落啲个位”,她当时只想著如何逃离,故未有太大反应。

被告再要求陪伴

事主X续指,其后有另一位高级督察察觉到她似乎感到不适,于是陪她到总务休息室,惟未几被告又到该房间,并坐在她身旁。X称,被告再次问可否亲吻她,又再次要求:“今晚可唔可以喺到陪佢(X)?”X称她想吸引外面的人注意,故大声表示:“唔好。”被告见状褪后表示:“OK,唔好。”

指被告曾想触碰其肩膀

X表示,没想过被告会入总务室,于是她趴在台上。被告其后想触碰她的肩膀,她借故去洗手间离开。X称,觉得被告的身体向前倾,似乎想抱住她,她未有理会并迳自离开。她其后向另外3名女督察投诉被非礼。

案件编号:ESCC31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