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瀚|当“演算法”致人成瘾——如何夺回“注意力主权”?
当孩子放学回家,一坐下来便紧盯手机,手指不断滑动短片与社交平台,往往一看就是数小时。这样的画面,很多家庭都不陌生。我们或许习惯将之归因为“新世代生活方式”,但一个更值得追问的问题是,这究竟只是习惯,还是某种被精心设计、令人难以抽身的使用模式?近日美国加州一宗针对Meta与YouTube的裁决,正好把这个长期被忽视的问题推到公众视野。
当演算法致人成瘾
美国陪审团裁定两家公司须为一名年轻女性的心理健康受损负责,分别赔偿420万美元与180万美元。对这些坐拥庞大现金流的科技巨头而言,这笔金额微不足道,但其象征意义却极为关键。这是司法史上首次有陪审团明确认定,社交平台的“产品设计”本身,可以构成对用户的伤害。问题不再只是内容是否有害,而是整个系统是否从一开始,就以操控行为为目标。
案件最关键之处,在于完全绕过了内容争议。多年来,科技平台依赖美国《通讯端正法》第230条作为保护,强调自己只是“载体”。但这次原告的策略,是直接挑战设计本身。无限滚动、演算法推荐、自动播放、即时通知,这些被包装成“提升体验”的功能,本质上却是为了延长使用时间,强化依赖。当这些设计与人类对新鲜感与即时回馈的本能结合,结果自然是难以抽身。
重估注意力经济
这种商业逻辑,其实并不陌生。上世纪烟草公司如PhilipMorris被揭发透过调整配方提高成瘾性,目的就是让消费者难以戒除。今天的社交平台,并没有尼古丁,但却用演算法与多巴胺机制,达到类似效果。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的“产品”,是我们每天都离不开的手机。
这宗裁决的真正冲击,在于动摇了科技行业长期依赖的“中立工具论”。当一个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最大化用户停留时间,甚至刻意利用心理弱点去延长使用,它就很难再被视为中性。这不只是道德问题,更开始成为法律问题。一旦这种逻辑在更多案件中成立,整个以“注意力经济”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将面临重估。
企业无法置身事外
目前,美国已有数千宗类似诉讼正在进行。一旦出现连锁裁决,科技公司将不得不在增长与责任之间重新取舍。当然,企业的反应亦在意料之中。Meta将责任部分归因于家庭因素,YouTube则强调自身定位为影片平台。这些说法,在法律上或许有讨论空间,但对公众而言,关键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当产品本身会影响行为时,企业能否完全置身事外?
全球监管趋势亦正在转变。部分国家已开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亦有声音提出应为平台加上健康警告。这些措施未必完美,但反映出一个现实,就是社会对科技公司的容忍度正在下降。
数字政策需转向
反观香港,我们对这场变化的反应仍然相对保守。青少年长时间使用社交媒体早已是常态,但讨论往往停留在个人自律与家长责任。这些固然重要,但若忽略产品设计本身的影响,问题只会被简化。当平台的目标是占据你的时间,单靠用户自制力去对抗,未免过于理想化。
香港未必需要急于复制外国的监管模式,但至少可以从提升透明度与用户选择开始。例如让用户更清楚了解演算法如何运作,或提供更直观的使用时间管理工具。这些并不等同干预市场,却有助于重建基本的使用平衡。
夺回注意力主权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重新理解“上瘾”的定义。它不再局限于物质,而是可以来自设计与数据。当一个应用程式的成功,取决于你愿意花多少时间在上面,它自然有诱因让你花得更多。当这种诱因被系统化与优化,结果就不再只是个人选择,而是一种被引导的行为。
这宗案件或许只是一个开始,但它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当你下一次再滑手机时,你是在使用平台,还是平台正在使用你?
作者叶文瀚博士是亚洲行销科技协会主席,圣方济各大学创业培育中心副总监。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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