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冠麟|“你有钱大晒呀?”——游乐园快速通行制度真的合理吗?
社交媒体的演算法将一段旧片重新推到我面前。一名内地男子带女儿付费进场上海迪士尼,在某游戏前排队长达三小时,眼见持有“优速通”(Fast Pass)的游客持续优先进场。男子情绪崩溃,在众目睽睽下怒斥职员:“制定的规则就是谁交钱多,就放谁,是这个意思吗?”同一时期,另一段影片在网上疯传,一名妇人不满快速通行证旅客优先入场,现场煽动群众“往前冲”,试图硬闯游戏区。
“付费进场”仍不够赚钱
两段影片,两种失控,指向同一个问题:当一座主题乐园将“时间”彻底商品化,排队三小时的父亲与号召硬闯的妇人,究竟是“不守规矩”,还是制度失衡下的必然产物?网上讨论自然两极化。有人“非常认同”购买快证就是花钱买时间,市场逻辑天经地义;另一边则认为所有人都付费入场,应该享有正常游玩的权利,花钱进场再承受超长轮候,绝非游客所预期。
学理上,乐园要求付费进场,已经是排他性选择的“俱乐部产品”(Club Good)。主题乐园进一步将“时间”彻底商品化,在所有已付费宾客中再进行分级排他,挑战大多数游客的耐受程度,这是一种再上一层的极限施压。我们应该默许乐园订立剥削规矩,批评抗议者“不守规矩”的反社会行为,还是反问乐园为“赚到尽”而令制度失衡?
乐园同时设置快速通行与一般排队两条路线,前者额外收费,后者以时间换取入场机会。差别定价策略看似纯为商业逻辑,若置入公共行政的视野加以审视,便会浮现一个核心命题:当一项服务同时具备“商业营利”与“公共资源分配”的双重性格时,其差别待遇的正当性界线何在?
这个问题之所以值得严肃对待,在于游乐园并非纯粹的“私人物品”,它涉及公共空间的使用、民众休闲权益的保障,以及业者对社会的责任。若我们单以“市场机制”四字轻轻带过、将问题合理化,就看不见服务提供者在行政伦理、资源分配正义与治理效率等面向的剥削。
有网民认为,“花钱买别人的时间天经地义,飞机高铁也有商务舱”。在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下,这句话也算合理。但问题在于,这种“商业逻辑”的合理性是否应该有边界。
快速通行证应是需求调节机制
快速通行制度并非天生不正义。若将其定位为“需求调节机制”,它完全可以具备正当的人流管理功能。其合理性建立在三个条件之上。
首先是承载力最适化原则。任何公共服务系统都有其物理与心理上的容受上限。当使用者数量超过承载临界点,整体服务品质将急剧恶化。在此脉络下,快速通行可视为一种承载力管理工具,透过价格机制将尖峰时段的部分需求疏导至离峰,或直接压低总入场人数。关键在于园方是否具备“主动设限”的意识。若快速通行的每日配额被严格控管在系统承载力的合理比例内(例如20%至30%),且园方愿意为了维护整体环境品质而牺牲部分售票收入,则此举符合公共行政追求的“效率”与“永续”价值。
北京故宫实施限流政策,每日进场人数约为4万人,以保障景点发挥最佳承载量。如果故宫也要“赚到尽”,大可放任无限制卖票,但代价就是旅客体验直线下降、景区服务质量大幅降低、游客满意度下跌。故宫和其他主要文化旅游景区的限流安排,宁愿“赚少啲”也要综合保障古建筑与文物安全、维护游客参观品质、保障游客安全。老土点讲,就是“以人为本”。
其次是差别原则下的补偿正义。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在《正义论》中提出“差别原则”:任何不平等安排若要具备正当性,必须使处境最不利的群体也能从中获得改善。对应到游乐园的场景,一般排队游客即为此处相对弱势的一方。因此,快速通行是否合理,取决于其收益是否被用于补偿普通排队者的权益,例如增设遮阳避雨设施、扩增一般通道的服务体验、延长营运时段以消化排队人潮,或将部分收入投入园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升级。若此补偿机制存在,则该制度具备了分配正义的基础;反之,若收益仅作为业者利润,而普通通道的服务水准却因快速通行的插队效应而恶化,则该安排即构成“掠夺性定价”,在行政伦理上难以自圆其说。
最后是引导性分流。聪明的管理者不会盲目追求使用者的“数量极大化”,而是追求“系统健康度的最适化”。快速通行若能设计为“离峰时段专用”或“非热门设施限定”,鼓励游客将使用时间分散至低负载时段,则其功能便从“特权贩售”转变为“人流引导”。上海迪士尼为了“赚到尽”,分别推出“乐园早享卡”(可于开园前至多一小时入园)和“尊享卡”(使用快速通道直奔优先入口)。正常日子,这应该可以做到有效分流。但如果整个“黄金周”、整个暑期这些旺季,天天都是热门日子呢?
快速通行不能沦为纯粹利润工具
现实世界中多数争议的根源,在于快速通行制度偏离了治理逻辑,沦为纯粹的利润工具。时间成本的平等竞争被金钱门槛所取代,经济弱势者形同被结构性排除。
园区贩售门票过多,进场人数超额,令系统承载力崩溃。快速通行配额比例过高,导致一般排队通道的等待时间从合理范围(如30分钟)暴涨至难以忍受的程度(如两小时以上)。此时快速通行已不再是一种“分流工具”,而是对未付费者的“实质惩罚”。此类纯粹的“特权拍卖”无助于资源的最佳配置,也无法提升整体系统的效率,其唯一功能是为园方创造超额利润,而这正是公共行政最应介入管制的“外部性失灵”典型。
航空公司超卖是另一个值得对照的案例。已购票旅客被拒绝登机,有权获得额外现金赔偿、赠送里程或其他配套。赔偿机制就是服务提供者自承违约责任,可见商业营运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基本权益为代价。航空公司也不会“过份”超卖,而是经过精细化分析,比如整合航班历史退票率、同航线可改签航班数量等多维度因素,在重要节日等旅客出行确定性较强的时段,超售比例亦会下调。
演唱会与体育赛事的分级票价则是另一个对照。贵价区的观众视野更好,但不会让普通票观众少听几首歌。两种体验消耗的是不同资源,互不侵犯。普通票观众亦会接受贵价区才能享受到如握手、拥抱的专有权利。
但主题乐园的设施承载量是“零和博弈”。由开园到关门的时间有限,门票出售超出阀值,快证游客多占用一个名额,普通游客就少一个名额,轮候时间必然延长。排了三小时队却玩不到设施的游客,没有赔偿、没有替代安排、没有申诉渠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制度失灵?
游乐园管理者应对制度失灵负责
笔者曾在《通勤逼铁路如坐运猪车——如何保障大西北市民的生活尊严》一文中介绍过公共物品理论。物品大体可分为“纯公共物品”、“俱乐部物品”、“共有资源”和“私人物品”四类。主题乐园属于“俱乐部产品”,但当服务容量出现极限、出现拥挤竞争性时,其“俱乐部产品”的“绝对性”也会被消解。
这类产品在消费者人数达到一定临界点(拥挤程度)之前,具有非敌对性;但一旦超过该点就会转为敌对性,即一人消费会减少他人的消费品质或数量,导致现有使用者的效用下降。经济学中的“拥挤函数”(Congestion Function),就是用来刻画产品的边际成本或消费效用如何随使用者数量增加而变化。人少的话大家都舒服,人数刚好的话性价比高,太多的话就会导致所有人都不舒服。
当消费者人数达到临界点,每增加一个使用者,就会对现有使用者产生负外部性(如道路车速变慢、网速开始变慢)。情况再恶化下去,人数达到饱和点,拥挤函数逼近极限。正常的管理者应该果断采取强制排他手段(如关闭闸门、拒绝新客入场),否则系统将面临崩溃。
那么,在上海迪士尼的经验中,管理者是否具备这种科学理性调控的能力?还是选择性失明,将游客的苦难声音视为韭菜旁边的杂草,一并收割?
“梦想国度”不应成为阶级展示场
上海迪士尼的排队争议,表面上是“金钱能否换取时间”的商业问题,实质上却是公共行政核心价值的缩影,是效率与公平、市场与正义、短期利润与长期永续之间的拉扯。一项具备正当性的分流制度,不应是对弱势的掠夺,而应是对整体系统健康的守护。它要求管理者具备“向短期利益说不”的勇气,愿意为了维持基本服务水准而设限,愿意为了保护普通使用者的权益而牺牲额外收入。
“以人为本”不应该被演绎为“有钱才是人”,事实残酷,这是一个被世人幻想为“梦想国度”的地方,连“公平”也被明码标价。如果连一个主题乐园的潜规则原来是“有钱就是上帝”的阶级展示场,那么广大老百姓何故还要先付费入场,再在长长人龙中,看着更有钱的人而感到自卑、承受羞辱?这个问题,应该要由上海迪士尼的管理者来代答。
作者黄冠麟是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学研社成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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