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建芳|零售公平之上:电商与实体的虚实攻防
数字化平台是当下全球监管领域的重点议题,各经济体陆续推出条文加以约束。纵观各地思路,多在传统商事法规基础上修补,试图以既有法律架构管束数位新业态,好比以航海时代的渔网捕捉航空飞行器,既有实体商事法规的修订与数字业态创新速度之间存在阶段性落差,难以有效平衡跨界融合带来的新型市场关系。本文提出“分跑道立法”概念。建议实体商业继续遵循日趋成熟的传统商事法规,数位电商则单独搭建专属的数字经济合规体系,对两大业态进行分轨施策和差异化管理。香港具备独特的自由港禀赋和双轨平衡视窗,是全球试行零售双轨精细化治理制度的理想示范地区。
零售市场格局虚实并驰
过去十年,数位经济改变了香港零售市场格局。统计数据显示,香港电商零售额市场占比由2015年的约3%上升至2025年的约11%;2025年全港零售总额达3,805亿港元,网上零售规模为357亿港元。与此同时,2025年港人北上通关总人次9,350万,仅深圳非现金消费就达154.81亿人民币。
本地消费模式呈现多元化分化趋势。香港实体商业仍保持极强的民生韧性。2025年核心旅游区街舖空置率维持在12%至15%区间。整体而言,实体零售仍占香港零售总额约九成。
实体零售与数位电商各具优势,对应不同消费需求。实体店提供现场产品体验、一对一咨询服务、即时选品,承载邻里社交、凝聚社区氛围的社会功能。电商依靠轻资产运营、演算法精准匹配、送货上门等效率优势,吸引年轻群体与价格敏感型消费者。数位管道降低小微创业门槛,成为本土特色小店、新兴品牌生存发展的关键平台。
恰逢双轨治理历史机遇
虚实零售的平衡格局,使双方具备共生的基础,也创造香港的双轨治理的契机。
香港实体商业的独特防线,源于“地契—物业管理—零售”的产业结构。实体店凭借商舖产权集中、物业管理统一、长期深耕社区的特点,形成业权约束、公共空间管治与步行商业网络三重屏障,部分大型超市在社区流通“最后100米”的关键节点上占据优势,牢牢占着本港零售较大市场份额,稳守市场主导地位。
以上两类业态难以互相替代,由此产生本文前言所指:唯有香港,才拥有这个零售业双轨治理的历史机遇。
线上线下成本差异巨大
香港零售市场双轨并行,但市场成本呈结构差异。实体小微商户需承担差饷地租、员工法定薪酬与强积金、消防安全检测等开支会提高整体成本。线上经营体(平台佣金、物流等)则成本较低。同时,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初期普遍存在共同特征——配送环节的员工权益保障、公共道路使用等社会成本未完全内部生化,实体商户与线上电商在固定成本的结构上存在显著差异。市场若以价格作为竞争标准,实体零售的社会价值在价格竞争中难以量化体现,可能对实体零售的可持续经营构成压力,弱化街区社群的凝聚力。
以上内容均为宏观市场制度与成本结构层面分析,不针对任何单一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定性。
大湾区部分城市早期缺乏双轨协调机制,线上业态迅速取得市场份额优势,曾导致部分城区实体商圈空置率快速提高。以广州的上下九、北京路老牌商圈为例,早期缺少统一监管机制,消费客流显著减少,商业生态出现结构性变化;后续地方投入巨额财政改造商圈,也无法复原商业生态与社区属性。
例子说明制度调整节奏与市场变化之间的时差影响;商业生态修复通常需要较长的周期和较高的成本。当下香港商舖未出现大面积空置,仍处于优化新旧零售平衡治理体系的黄金视窗期。必须明确,优化治理规则并非干预自由市场,而是弥合市场成本落差,让虚实商业共生共荣,这契合香港“自由市场、规则为本”的治理核心。
以自由港打造全球零售治理标杆
依托自由港制度,香港有独特优势:绝大多数进口零售商品都留有完整海关清关记录;本地金融支付体系高度数位化、标准化。香港这种“货流可查、资金可溯”的完备治理底座,是内地城市和伦敦、纽约等国际城市所不具备的。
香港可在严格恪守《基本法》第114条、第115条,坚守自由贸易与自由港定位的基础上,搭建“监管标准明确、货流动态监测、资金全程溯源”的双轨治理机制,填补跨境电商的监管盲区。在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与《银行业条例》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可透过立法授权使用去识别化数据沙箱技术,区分居民个人自用采购与商业化规模经营行为,既规范商业经营秩序,又不妨碍市民正常跨境网购自由。
“分跑道立法”的核心是优化市场规则,并非偏向数位经济或实体商业,而是透过分层分类的精细监管,让虚实两大业态发挥各自优势,推动整体产业。
(作者声明:本文所有数据、案例、模型及政策建议,均基于公共政策研究、宏观经济学理论及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之公开文献展开,属法理探讨与纯学术性质之公共政策倡议。文中提及之成本结构分析、数据沙箱模型及分级管理设想,均为宏观理论推演之科学假设与模型测算,不具有任何法律、税务或行政判定效力。本文论述概不针对、不影射、亦不评判任何特定之海内外企业、机构、网络平台或个别经营主体。任何将本文内容与特定市场主体进行对号入座之解读,均非作者本意。)
作者夏建芳是粤港两地企业家,曾在大陆媒体任职十年,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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