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建芳|零售公平之下:“分跑道立法”重塑香港新旧商业共生生态

撰文: 夏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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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建芳专栏

本文上篇《零售公平之一:香港实体商业与电商的共生之路》剖析本港零售“实体与电商”的现状,梳理两者市场成本结构差异,并阐释香港自由港体制的独特治理禀赋。本篇承接前文论证基础,参照香港新旧业态治理改革的本土先例,系统建构“实体减负、线上立规、跨境可控”的分层治理架构,阐述平台分级监管、小微商户纾困、数据沙箱管控等设想,推演政策风险防御对策与3阶段推行路径,最终探讨这套平衡治理模式的本土价值与国际示范意义。本文所有政策建议均以完善制度、促进发展为目的,无意对任何现行法律或市场主体作出否定性评价。

双轨治理有先例可循

香港在调解数字经济与传统行业上,已有成熟的本土治理先例,最具代表性的是网约车制度改革。

《2025年道路交通(修订)(网约车服务)条例》确立了“差异分轨、促成平衡”的治理模式,为零售业治理提供了可操作的本土逻辑。相关法例确立“分轨监管、平衡共生”思维:不强制新业态套用传统规管,亦不给予无限度豁免,在保留数位经济效率的同时,厘清合规边界,实现新旧市场相容共存。

零售与交通产业属性不同,但治理逻辑相通。

两大管控工具的精准使用

香港绝大多数零售进口货品均有完整海关清关纪录;本地金融与支付体系高度数位化,所有商级资金往来均可实现完整溯源。这是香港治理零售业态的精准工具。任何数据比对与沙箱运作,均须严格界定数据使用边界,全面遵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与《银行业条例》(第155章),杜绝数据滥用。

运用去识别化数据沙箱技术,以交易频率与收货地址的常态分布特征等客观量化指标为参数,精准区分市民个人自用海淘消费与商业化规模经营行为,确保不影响普通市民日常跨境购物权益,并设立30日行政申诉管道。(本段所有分析为宏观制度监管优化建议,不针对任何境外或本地市场经营主体的个别经营行为作出定性判断。)

实体需松绑电商需加强监管

搭建“实体减负松绑、线上补足监管、跨境数据封闭核查”三层并行治理架构,弥补本地零售与跨境线上零售的监管盲区。

首先需要补强数字零售管道建规。第一,常规合规登记与准入规范管理。建议参考国际数字服务税(DST)常规,要求达到一定年交易规模的平台完成合规登记,依循规模实施行政特许式营运合规调节机制。制度设离岸贸易豁免机制,确保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不受影响。优化社区自提站点布局也是重中之重,按照各区人口密度和社区承载能力,合理规范社区自提站点数量上限与布局标准,合理规范社区物流节点的分布。还应建立演算法透明化与公平经营规范体系。参考欧盟《数字市场法》等国际实践,引导平台优化治理,保障线上中小商户的经营权益。

在对实体零售管道减负松绑方面,第一,放宽实体店多元经营限制。优化现有消防规范、土地用途与商业经营条例,撤销单一商业用途约束,协助传统实体商户数位转型,拓宽收入管道、分摊固定经营成本。第二,社区小微商户的精准纾困。针对长期服务社区但面临考验的民生小店,引导及激励物业业主给予优惠扶持。第三,厘清社区末端流通的空间权责边界。依据《基本法》第105条,尊重物管公司、业主立案法团对屋苑公共空间的合法管治权,在社区秩序与流通效率间建立清晰的法治标准。

规避四大风险设沙箱治理期

在防范架构规避风险方面,应建立实质性认定机制,以真实交易规模与营运收入为依据,防范结构性错配与形式化规避。还应防范误读风险,坚持“港人港益、民生优先”,阐明政策初衷在于优化市场规则而非增加税赋。也应注意商业机密风险。数据和演算法审查采用“闭门审核、结果导向”原则,不披露、不取用企业核心商业数据与技术机密。跨境合规风险方面,数据互通仅限定香港本地清关与零售交易场景,充分考虑与国家相关数据法律的制度衔接。

由于数位经济立法涉及《基本法》自由港定位与跨国诉讼风险,本方案主张设立1至2年之行政沙箱治理期,动用现有行政工具箱先行先试,确保制度平稳铺垫,例如:短期(首年): 行政手段先行,发布数字平台公平经营行为指引,推行平台自愿登记与合规自查;中期(2至3年): 推动法例修订、搭建数据沙箱试运行机制,以行业辅导与合规优化为主;长期(第3年起): 全面落地法定监管标准与分级管理机制,形成新旧业态平衡治理体系。

有人会疑问,现时零售已呈现电商与实体混合发展趋势,分跑道立法是否必要。答曰:分跑道立法的初衷是线上线下的公平经营环境,当两者的成本趋于平衡,市场自有其抉择。必须重申的是,双轨治理目标,是建立市场共生共荣的生态系统。

分跑道立法的三重价值

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均在探索新旧零售平衡治理路径:新加坡透过城市规划保护社区商业肌理,日本透过长期财政扶持稳定街区商业生态,欧盟则以《数字市场法》约束大型平台不当竞争行为。香港的“货流+资金流”双轨核查、分跑道差异化治理模式,有望成为平衡零售业态的新工具。

分跑道立法目的是完善自由港体系的零售治理配套机制,对香港而言,至少具有以下三重价值:首先,促进香港实体与线上零售的协调发展,实现香港产业生态重塑,防范社区功能完整性弱化,确保本地基层就业与社区活力的稳定。其次,在当前国家积极倡导内企出海的背景下,助力香港成为国家对外输出高标准数字经济治理规则的示范枢纽,为内地企业应对海外多种复杂法规监管场景提供先行经验。再次,香港立足自由港与法治底座的分跑道差异化治理的经验,将为全球高密度自由贸易城市提供一套可复制、可借鉴的新旧商业共生治理范本。

本文所有数据、案例、模型及政策建议,均基于公共政策研究、宏观经济学理论及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之公开文献展开,属法理探讨与纯学术性质之公共政策倡议。文中提及之成本结构分析、数据沙箱模型及分级管理设想,均为宏观理论推演之科学假设与模型测算,不具有任何法律、税务或行政判定效力。本文论述概不针对、不影射、亦不评判任何特定之海内外企业、机构、网络平台或个别经营主体。任何将本文内容与特定市场主体进行对号入座之解读,均非作者本意。

作者夏建芳是粤港两地企业家,曾在大陆媒体任职10年,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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