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志豪|生死教育之二:当治疗变成痛苦,死亡面前如何守护尊严?
每当我在大专院校讲授“临终与纾缓治疗”的第一课,总会先请学生为自己做一个简单评估,就是如果以1至10分计算,他们对谈论死亡有多自在。对不少初次接触晚期照顾议题的年轻人来说,这并不是一条容易回答的问题。犹豫、保留,甚至以轻松语气带过,往往都是最常见的反应。这并不难理解。死亡固然是每个人都无从回避的人生终点,但在香港,谈论死亡至今仍常被一些人视为忌讳。很多人避而不谈,不只是因为觉得不吉利,更因为死亡触及失去、无常,以及人无法掌控的终局。于是,它被推到生活之外,也被推到公共讨论之外。然而,只有当社会愿意把死亡重新带回日常语言,晚期照顾才有可能真正走向成熟。
生命不只是“一口气”
生死教育从来不是抽象的哲学题目,也不只是病房里的专门知识。它与每一个人的生命历程有关,也与助人工作者如何理解自己有关。若前线社工、医护人员从未处理自身对死亡的焦虑,面对临终者及家属时,便很容易退缩,或者用过度介入来掩饰内在不安。因此,推动生死教育的起点,未必是制度,也未必是宣传,而是我们是否愿意诚实面对自己对死亡的想像与恐惧。只有当社会愿意把死亡重新带回日常语言,晚期照顾才有可能真正走向成熟。
若要理解临终议题,首先要明白,“生命”与“死亡”都不是单一而清楚的概念。从生物学角度看,死亡似乎是身体功能的终止;但从伦理与社会角度看,问题远不止于此。人们真正关心的,往往不是心跳在哪一刻停止,而是一个人何时不再能以原来的方式活着。
现代医疗科技愈发达,这条界线反而愈模糊。当一个人的意识、理解能力与自我表达已不可逆转地消失,即使仪器仍可维持某些生理运作,我们仍不得不追问:这样的存活,对当事人而言意味着甚么?
对社工与社会学来说,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种更早出现的失去。有些人在肉身尚存之时,已因重度认知障碍、长期卧床,或极度孤立而逐渐失去原有角色、关系和社会位置。人在生物上未死,却在社会意义上被淡出、被忽略,甚至被遗忘。这种情况,比起医学定义上的死亡,往往更早也更深地伤害一个人的尊严。
末期病者所面对的,也不只是身体转差。很多时候,更难承受的是对未来失去想像,对自己失去把握,对生命意义产生动摇。这些经验未必显示在医疗数据上,却是临终照顾最不能忽略的部分。
临终照顾不只有一种模式
很多人以为死亡来临的方式大致相同,其实并非如此。不同疾病、不同身体状况,会呈现十分不同的临终轨迹。以末期癌症为例,不少患者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可维持某种功能,到最后数周或数月才明显急转直下。器官衰竭则常是反复波动,病情时好时坏,在恶化与稍为稳定之间来回。至于高龄衰弱或认知障碍,则往往是漫长而缓慢的衰退。另一些人,则可能因突发意外或急症,在几乎没有预告下离世。
明白这些差异很重要,因为它提醒我们,临终照顾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若只把照顾理解为止痛、服药、清洁或维持生命指标,所处理的其实只是病征,而不是人的整体处境。
安宁缓和医疗最重要的启示之一,是人的痛苦从来不只是身体的痛。桑德斯(Dame Cicely Saunders)在 60 年代提出“整体痛”(Total Pain)概念,指出临终者承受的,往往同时包括身体不适、心理焦虑、家庭牵挂,以及更深层的存在疑问。呼吸困难固然令人不安,但真正压垮一个人的,有时是害怕成为家人负担,是放不下未竟责任,是不知道自己这一生是否已好好活过。
正因如此,有质素的晚期照顾不能只由单一专业承担。病者需要的,不只是治疗,更是理解;不只是控制症状,更是在生命最后阶段仍被视为一个完整的人。
生死教育要因地制宜
在华人社会谈晚期照顾,始终不能回避一个现实,就个人自主与家庭伦理之间,并不总是自然一致。西方医疗伦理强调病人有权知道病情,也有权决定自己的治疗方向;但在华人文化里,死亡往往被视为整个家庭共同承受的事,而不只是个人的决定。
因此,在实务现场,家属希望医护“不要讲得太白”,其实十分常见。有些子女在巨大的情感与道德压力下,总觉得只要仍有一丝希望,就必须尽力施救。否则,仿佛便对不起父母。即使病者本身并不希望接受高侵入性的抢救程序,家属到了最后关头,仍可能要求“做尽一切”。
这种选择背后,很多时不是冷漠,而是爱与不舍。但若爱没有回到病者自己的意愿,结果便可能事与愿违。晚期照顾最困难之处,往往不是医疗技术不足,而是我们未必及早学会如何谈论告别,如何在爱之中尊重对方想以什么方式走完最后一程。
所以,在香港推动生死教育,不能简单照搬西方个人主义式的语言,也不能把家庭看成自主的阻力。更重要的,反而是让家庭明白,尊重病者拒绝无效而痛苦的治疗,并不等于放弃,更不等于不孝。有时,那恰恰是爱最克制、也最深的一种表达。
悲伤不一定有次序
陪伴末期病者,其实也是陪伴一整个家庭面对失去。谈到临终心理,很多人都会想到库伯勒–罗丝 (Elisabeth Kübler-Ross)提出的五个阶段(否认、愤怒、讨价还价、沮丧、接受)。不过,若把这套说法当成每个人都必然经历的固定次序,便容易过度简化。真实情况往往复杂得多。病者和家属的情绪并不是按部就班地前进,而是可能在否认、愤怒、哀伤与接受之间反复游移。
同样值得留意的,是所谓“预期悲伤”。当家人尚未真正离世,照顾者已因长期目睹其身体衰退,而提前进入失去的心理状态。这种悲伤不一定表现为流泪或崩溃,有时反而会化成异常冷静、过分理性,甚至刻意把自己埋首于各种琐碎安排之中。
旁人很容易把这些反应误解为冷淡,但对不少照顾者而言,那只是他们暂时能承受痛苦的方式。助人工作者若缺乏敏感,便容易急于纠正,或者要求家属“应该”如何表达情感。其实更重要的,是为他们保留一个不被催逼、不被评价的空间,让那些尚未说出口的哀伤,有机会慢慢浮现。
学会与对死亡的恐惧共处
死亡之所以令人难以面对,不只因为它意味着结束,更因为人知道自己终有一日会结束。这种自觉,本身便带来深层焦虑。人之所以需要文化、信念、关系和价值感,某程度上正是因为我们都需要在有限生命中,为自己找到一种可以安放的位置。
当疾病把死亡逼近眼前,很多平日被压住的问题都会重新浮现,例如这一生是否活得值得,是否辜负了某些人,还有甚么未完成,还有甚么未放下。这些追问未必有标准答案,但对临终者来说,却往往比身体的痛更逼切。
生死教育的重要,不在于它能消除人对死亡的恐惧,而在于它能帮助人不致完全被恐惧支配。透过生命回顾、关系修补与意义整理,一个人即使仍然害怕死亡,也可能逐步学会与这份恐惧共处。到最后,支撑人的未必是“我还能活多久”,而是“我如何理解自己曾经活过”。
生死教育要融入社会各方面
有尊严地离开,不只是最后一刻如何终结生命的问题,更关乎一个人在最后阶段能否仍被理解、被尊重、被好好对待。法例与制度固然重要,但它们只能处理程序,不能代替家人之间是否曾经坐下来,好好谈过彼此对老、病、死的想法。
真正成熟的生死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医院,也不能只在危急时刻才匆忙展开。它应该回到社区,回到家庭,也回到日常生活。无论是社区讲座、生死咖啡馆,还是大专院校对社工与医护学生的训练,目的都不应只是增加知识,而是让社会逐步明白:讨论死亡,不是为了制造不安,而是为了学习如何更认真地活,也更有准备地告别。
当一个社会愿意较坦然地谈死亡,它才可能建立起一套既尊重个人意愿,也理解家庭处境的晚期照顾文化。而我们最终守护的,也不只是死亡的形式,而是一个人在生命最后一段路上,仍能保有的质素与尊严。
作者冯志豪教授是香港能仁专上学院协理副校长。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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